关于“井冈山农高区绿色食品标准厂房建设项目设计”
补遗说明(第一次)
致各潜在投标人:
原招标文件第三节合同主要内容中第二大点设计合同价款的确定及调整中“中标人的投标报价为暂估合同价,实际设计费按项目施工中标价结算”,现修改为“中标人的投标报价为暂估合同价,最终设计费按28元/平方米乘以实际总建筑面积计算”。
招标文件中其他内容不变,望各潜在投标人知悉。
******有限公司
2024.12.18
补遗说明(第一次)
致各潜在投标人:
原招标文件第三节合同主要内容中第二大点设计合同价款的确定及调整中“中标人的投标报价为暂估合同价,实际设计费按项目施工中标价结算”,现修改为“中标人的投标报价为暂估合同价,最终设计费按28元/平方米乘以实际总建筑面积计算”。
招标文件中其他内容不变,望各潜在投标人知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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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