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内蒙古自治区城乡规划条例》第四十条的规定,依法将内蒙古安迪科同位素诊疗药物生产中心项目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1月6日至2025年1月15(7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登陆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官方网站查询相关规划内容,相邻产权单位及利害关系人对此项目的建设认为有影响到自身利益或公共利益的,可以书面、电话等形式反馈意见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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