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道G510御道口至冀蒙界段改建工程初步设计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范围:国道G510御道口至冀蒙界段改建工程初步设计 招标人名称:承德市公路建设事业发展中心 招标人地址:承德市开发西区闫营子38号 ******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元; 工期:自签订合同书之日起20天内完成初步设计文件 业绩: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及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 项目经理及总工:负责人姓名:倪文国 职业资格:/ 证书编号:/ ************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元; 工期:自签订合同书之日起20天内完成初步设计文件 业绩: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及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 项目经理及总工:负责人姓名:马文华 职业资格:/ 证书编号:/ ******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元; 工期:自签订合同书之日起20天内完成初步设计文件 业绩: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及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 项目经理及总工:负责人姓名:赵冰 职业资格:/ 证书编号:/ 参加投标单位: 招标项目名称:国道G510御道口至冀蒙界段改建工程初步设计 招标项目编号:I************001 公示名称:国道G510御道口至冀蒙界段改建工程初步设计中标候选人公示 公示编号:I******************1 公示内容:
1.中标候选人名单
2.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4.(1)中标候选人企业业绩
4.(2)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业绩
5.(1)所有投标人商务标评分情况
5.(2)所有投标人技术标评分情况
5.(3)所有投标人或供应商总得分情况
6.投标文件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
7.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提出异议的渠道******办事处地址:河北省承德市世纪城二区6号楼804室)。 提出异议的方式: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异议人是法人的,异议材料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异议的,异议材料必须由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招标人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二)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三)相关请求及主张;(四)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异议有关材料是外文的,异议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联系方式
8.其他公示内容: 无 开标时间:2024-11-22 公示时间:2024-11-25 公示截止时间:2024-11-27 ******有限公司 业主单位:承德市公路建设事业发展中心 项目联系人:苏东强、张坤、张浩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合作路68号新合作广场B座14层 邮编:050051 电话:****** 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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