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非招标方式采购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就本项目拟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予以公示。
一、采购人名称:******有限公司;
二、采购人地址:安徽省亳州市;
三、采购人联系电话:******;
四、采购项目名称:水安·凤栖上院项目32#、34#地天然气工程项目;
五、拟采购货物或服务的说明:水安·凤栖上院项目32#、34#地建筑面积约为27万平方米,住宅户数1674户,住宅燃气工程含税单价为2901元/户,总价约为485.63万元;商业燃气工程预估费用30.00万元,总费用约515.63万元。
六、采购预算金额:515.63万元;
七、采用单一来源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有限公司在中国安徽省亳州市范围内进行城市管道天然气建设特许经营贰拾伍年,并不再将特许经营权授予第三方 ;
八、拟定唯一供应商名称:******有限公司;
九、拟定唯一供应商地址:安徽省亳州市芍花路439号;
十、专家论证意见(预算金额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项目需提供,未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可不提供):根据采购单************有限公司经营,特许经营期贰拾伍年,无其他公司可以替代。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十一、专家名单、职称:
序号 | 专家姓名 | 职称 | 备注 |
1 | 曹百会 | 高级工程师 | |
2 | 纪晓青 | 高级工程师 | |
3 | 金淑燕 | 高级工程师 |
十二、公示期限:2024年12月12日至2024年12月20日;(注:必须不少于5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公示期限从公示开始日期次日算起)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有限公司(采购人)******有限公司招标采购领导小组(地址:合肥市经开区紫云路1288号水安大厦5楼;联系电话:0551-******)。如无异议,公示结束后将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
******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