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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度河南中烟细支透明空腔颗粒复合滤棒新材料设计、打样征集公告

基本信息
信息类型:采购公告
区域:河南
源发布时间:2024-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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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征集对象

因河南中烟产品研发需要,现向社会公开征集黄金叶卷烟新品用细支透明空腔颗粒复合滤棒新材料设计、打样样品,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单位参加。

2.资质要求

2.1基本要求

2.1.1响应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制造商,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或其他合法的主体资格相关证照;(证明材料:相应证书复印件;已办理“多证合一”的响应人,仅需提供营业执照等证件复印件,无需再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证书复印件)

2.1.2响应人须具有合法的生产场地;须具有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许可范围为滤嘴棒委托加工;(证明材料:生产场地自有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复印件;滤嘴棒委托加工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复印件)

2.1.3具有设计、样品制备和批量生产供货能力(证明材料:相关设备购置发票复印件);

2.1.4在劳动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规定要求。(证明材料:相关证明材料或符合前述要求的承诺书)

2.2财务要求

2.2.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良好******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证明材料:2021年******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2.2.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材料:企业近半年以来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缓)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2.2.3******税务局开具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材料或税务机关网页查询截图)

2.3信誉要求

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最近三年内(以发布征集通知之日起,往前推36个月,成立年限不足的从成立之日起计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被列入征集人或征集人主管单位的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的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行贿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打样征集;被列入征集人或征集人主管单位的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同时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打样征集;中选后不发生转包、违法/违规分包行为。

2.3.2响应人(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无行贿犯罪记录,须能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并加盖公章,响应人最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将被取消征集报名资格;查询指南:进入网站首页注册登录→点击高级搜索→打开案由→选择刑事案由→贪污贿赂罪→选择“单位行贿罪”、“对单位行贿罪”,在“当事人”一栏输入单位全称分别进行查询,选择“行贿罪”,在“当事人”一栏输入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姓名进行查询。

2.3.3响应人(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信用良好,须能提供“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结果,并加盖公章。响应人(企业)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打样征集,查询指南:进入网站首页→打开“信用服务”→点击相应的“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输入单位全称进行查询;响应人(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打样征集,查询指南:打开“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点击相应的“失信被执行人”输入企业及组织机构代码、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姓名及身份证号进行查询。

2.3.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征集项目的响应,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单位基础信息及股东组成网页查询结果,并加盖公章;没有股东信息的,提供从“天眼查”系统打印的股东股权信息查询结果,并加盖公章。

2.4其他要求

2.4.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不得转包和违规分包;

2.4.2未在采购人或者行业认定的不良行为名单内;

2.4.3企业近三年有制假行为或向非法制售烟草制品的单位供货的,不得参与本项目;

2.4.4提供材料有虚假的,不得参与本项目;

2.4.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经查询不具备以上任一资格要求的响应人将被取消响应资格。

3.设计需求

3.1材料名称:细支透明空腔颗粒复合滤棒(委托加工);

3.2设计需求:滤棒长度120mm,圆周16.9mm,压降3500Pa,一切四;滤嘴结构为15mm(唇端,填充材质为醋纤,丝束规格8.0Y/15000)+5mm(空腔加颗粒)+10mm(烟丝端,填充材质为醋纤,丝束规格8.0Y/15000);三乙酸甘油酯为增塑剂;透明成形纸,定量40~65g/m2。以上参数可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材质工艺设计应满足滤棒许可物质名录、质量安全技术要求和上机适用性要求;

3.3滤棒价格:≤1200元/万支棒(委托加工,不含税价);

    3.4跟踪服务:响应人需根据征集人需求,在试验过程中指派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现场跟踪记录,并做好后期的相关技术服务工作,直至产品定型投产。

4.知识产权要求

4.1响应人提供设计打样服务,并根据征集人要求提供符合需求的设计方案或样品。响应人应确保提供的所有设计为原创设计,提供的设计应符合国家相关知识产权法律、法规要求,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若征集人因乙方设计及提供的产品等而涉入任何诉讼、索赔或其他司法程序(以下称“侵权争议”),响应人应负责侵权争议的解决,保障征集人的利益不受任何损害,并承担所产生的一切谈判费用、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差旅费用、和解/赔偿金额及生效法律文书中确定的损害赔偿金额等费用;同时响应人应承担由此给征集人带来的所有责任和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及间接损失);

4.2在产品研发期间,响应人提供的设计方案或样品,不得挪作他用。如因响应人原因无法继续参与后续研发活动,且影响征集人整个研发进程或评审结论的,相关响应人所提交方案的知识产权归征集人所有,征集人可以对其自行处置;

4.3方案中选后相关知识产权归采购人所有,响应人需按征集人要求提供相关资料,未经征集人书面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利用设计方案或样品及其知识产权,否则应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4.4评审定型后产生的知识产权均属于征集人所有,响应人需按征集人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备案,未经征集人书面同意,响应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利用作品及其知识产权,否则应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5.报名及样品提交

5.1报名

5.1.1征集原则:本次征集活动本着自愿参与的原则面对社会公开征集,无论最终结果如何,各响应人在活动期间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设计打样费用、差旅费等)均由设计打样响应人自行承担;

5.1.2响应内容:以征集人本期发布的要求为准;

5.1.3征集响应人报名方式:有意向参与本次征集活动且符合要求的响应人,可在提交设计样品之前报名,报名时需提交符合征集资格要求的书面承诺书(格式自拟)、初次报价单(格式自拟)以及符合征集公告资质要求的相关资质文件,报价应不高于设计方案控制价;

5.1.4 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5日。

5.2样品提交

5.2.1提交滤棒实物样品,并提供以下纸质材料:1.加盖企业鲜章的设计参数(包括滤棒结构、丝束规格、成型纸参数、甘油酯施加量等);2.加盖技术部门鲜章的检测报告;

5.2.2 样品数量:响应人应提供符合要求的滤棒实物样品,每个响应人最多提交一款滤棒样品,样品数量为一盒(8000支);

5.2.2响应人提交的设计样品存在成本超标、不符合烟草行业技术标准和设计规范、设计侵权、不符合设计需求等问题的方案(样品),征集人将予以拒收;

5.2.3 样品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5日前按照设计需求提交样品至河南中烟技术中心材料研究所,逾期未提交者视同自动放弃;

5.2.4 样品提交按照规定要求需响应方送样签字确认,原则上不接受样品邮寄。

6. 资格评审

6.1 报名及资质审核:征集人应对响应人提交的报名资料进行符合性审核,若发现响应人不符合要求,则视为无效报名,则该响应人前期已提交的样品征集人不再进行后续审查,且实物样品征集人不再退回。资格审核未通过的,征集人会另行通知响应人。

资格初审通过后,进入样品实物评审。

7.样品评审

7.1评审工作原则:坚持依法依规、公开公正、质量优先、注重效率的工作原则;

7.2评审活动组织:按照征集人相关制度规定要求对符合资质要求的响应人提交的样品组织开展样品评审活动;

7.3评审方法:采用盲评盲选,评委通过投票或打分等方式对参评方案(样品)进行评审;

7.4******委员会评审等重点环节;

7.5 对于通过评审的样品,综合价格等方面评比结果,征集人后续将会以结果公示形式通知相应响应人;未通过评审的不再另行通知。

8.其他要求

其它未尽事宜或详细要求以征集人后期发布的文件要求为准。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有限责任公司外网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郑州市经开区第三大街8号(黄金叶科技园)

联 系 人:李先生 胡先生

联系电话:0371-****** ******

如有其他疑问,可随时与以上联系人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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