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海螺水泥省内基地部分公司凝灰岩采购需求,现对2025年凝灰岩进行公开招标采购,选的中标人。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现将本次招标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2025年海螺水泥省内基地部分公司凝灰岩采购招标;
二、招标人:******有限公司
三、招标内容及质量指标:
1.标的内容:废渣(凝灰岩)
2.标的采购(需求)数量及质量要求:
四、合同周期:2025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止。
五、交货地点:省内基地公司各子公司指定地点。
六、投标申请人须具备的条件及需提供材料
1.投标单位必须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并具备良好的资信和财务状况,能提供合规、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具备良好的资信状况和财务状况。
2.投标人拥有自有凝灰岩加工厂的,需提供参与本次招标的公司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仅提供营业执照),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无自有加工厂的投标人除提供以上文件外,同时需提供与承包凝灰岩加工厂的相关合作文件(如:在执行销售合同或近三月内的发票等)。
3.各投标人在投标报名时必须提交加工点或资源点环评批复报告,具有较强的保供能力,提供的相关品种物料质量必须能够满足招标方需要,经招标方现场调研取样,Cl-、Loss、SO3中任一指标化验结果达到招标文件中报名标段的废品条件,均不得参与相应标段的投标(废品条件:Loss>10.00%、SO3>3.50%、Cl->0.1%(宁国厂标段Cl->0.08%))。
4.运输车辆必须达到国五及以上排放标准。
5.如中标单位涉及一般固废转移的,需向相关政府部门进行申请备案,做到合法转移,原则上必须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15个工作日内办妥合规手续。在固废转移运输过程中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或者其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不得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撤固体废物。如存在非法转移或在转移过程中违反相关规定,所产生的一系列法律责任及处罚均由中标人承担,与招标方无关。因收货单位无法接收的,不追究中标单位违约责任。
6.报名单位需明确注明货源地,为防止串货,同一货源地,单一海螺子公司只选取一家投标单位中标。
7.存在股权关联的投标人原则上不得同时报名和投标同一标段,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报名和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8.根据2023年供应商信息库清单,列入省内区域封存供应商清单的,不得参加本次投标工作;列入单个需求公司封存供应商的,不得参与该需求公司投标工作。
9.不同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或上传投标文件的IP地址一致的,公司注册地址、邮箱及联系电话相同的,或存在同一人实际控制多个报名单位的,均视为串通投标,资质审查都不予通过,投标报价全部无效。
10.若发现投标单位在投标期间提供的相关材料有造假行为,一经发现,有权取消投标资格、中标资格,并扣除其全部保证金,列入封存供应商清单。
******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1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3.其他条件按照项目实际情况确定
七、公告发布媒介
海螺阳光智慧采购平台(******)
八、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凡符合以上条件者可在公示报名截止日(2024年12月1日17:30前)前登录海螺阳光智慧采购平台(******)进行注册报名,并按照投标人资格要求提供相应材料。
九、联系方式
1.招标单位业务联系人:******(王赛)
******(万阳)
2.招标监督部门:张先生05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