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吉水县水资源综合利用开发工程-吉水县乌江镇
2024年度一般病险山塘整治工程答疑
各潜在投标人:
本项目答疑如下:
1、原招标文件中付款方式:本工程支付款方式项目工程进度达到合同价的50%按计量的60%支付,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竣工验收后付至合同价款的80%,结算评审后付至结算总额的97%,余款3%(不计利息)作为质保金在质保期满后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结算。(若与吉水县政府性投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有冲突,按吉水县政府性投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执行)。
现变更为:本工程支付款方式:工程支付款办法按项目工程进度的 80%支付,结算评审后付至结算评审总额的 97%,余款3%作为质保金,在质保期满后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结算。(若与吉水县政府性投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有冲突,按吉水县政府性投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执行)
2、原招标文件中: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3%
现变更为: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5%
3、原招标文件招标公告中: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1月6日9 时30 分
现变更为: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5年1月5日23时59分
< style="text-align:justify;color:rgb(0, 0, 0);font-family:calibri;font-size:10.5pt;font-style:normal;font-weight:normal;margin-top:0pt;margin-bottom:0pt;-ms-text-autospace:ideograph-numeric;-ms-text-justify:inter-ideograph;" >;招标公告中:开标时间:2024 年1月6日上午 9 时 30分(北京时间)现变更为:开标时间:2025 年1月6日上午 9 时 30分(北京时间)
其他内容不变,请各潜在投标人知悉。
******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20日
2024年度一般病险山塘整治工程答疑
各潜在投标人:
本项目答疑如下:
1、原招标文件中付款方式:本工程支付款方式项目工程进度达到合同价的50%按计量的60%支付,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竣工验收后付至合同价款的80%,结算评审后付至结算总额的97%,余款3%(不计利息)作为质保金在质保期满后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结算。(若与吉水县政府性投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有冲突,按吉水县政府性投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执行)。
现变更为:本工程支付款方式:工程支付款办法按项目工程进度的 80%支付,结算评审后付至结算评审总额的 97%,余款3%作为质保金,在质保期满后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结算。(若与吉水县政府性投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有冲突,按吉水县政府性投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执行)
2、原招标文件中: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3%
现变更为: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5%
3、原招标文件招标公告中: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1月6日9 时30 分
现变更为: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5年1月5日23时5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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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内容不变,请各潜在投标人知悉。
******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