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龙泉派出所业务用房及改造工程******发改委以遂发改招标核字[2024]116号******建设局备案,现就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发布招标公告如下:
一、招标单位:******公安局
二、工程名称:******公安局龙泉派出所业务用房及改造工程
三、工程地点:吉安大道南侧狮桥亭路西侧******公安局森林分局)
四、工程概况:新建一栋三层业务用房(包括户籍室、接处警大厅、办案中心、报指挥调度室和档案室等),总面积约1820平米;对院内原市政设施、管网绿化及路面进行改造施工。
五、资金来源:上级拨款
六、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七、工程总造价:约******.44元
八、招标范围:新建一栋三层业务用房(包括户籍室、接处警大厅、办案中心、报指挥调度室和档案室等),总面积约1820平米;对院内原市政设施、管网绿化及路面进行改造施工。(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
九、对投标企业及项目部组成人员资质要求:
1、投标企业资质要求: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拟派的注册建造师的专业及级别要求: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资格(不含临时执业注册资格)。
3、拟派项目部组成人员要求:本工程要求各投标企业组建项目工程部,项目部需配备建造师、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和专职安全员各一名,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均应具有有效的岗位证书或职业培训合格证(其中施工员、质量员的专业应为建筑工程专业),专职安全员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人员证书(C类证);
4、社保证明:各投标企业须提供参加本工程投标的注册建造师、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和专职安全员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的时限为连续近6个月(指开标前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6个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时间为准。
5、外埠来赣投标单位应根据《关于启用江西住建云平台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赣信息登记管理系统的通知》(赣建审批〔2020〕4号)文规定,省外投标人应当在江西省住建云平台 “住建云信息登记系统”上办理进赣企业信息登记,没有办理的,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需提供本企业及参与本项目投标的相关人员备案登记成功的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6、根据吉市管办字【2024】7号文件通知,投标人应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信用记录,并打印查询结果。查询路径:进入“信用中国”官网→在右上角的“查询”端口输入企业名称→点击企业名称进入企业页面→点击“下载信用信息报告”→下载并生成《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投标人应当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结果《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加盖单位公章作为资格文件在投标文件中体现,信用报告生成日期为开标截止时间前7日内有效;未提供上述规定的查询结果或经查询属于“吉市管办字[2024]7号”文件规定的限制参与工程招投标的,投标无效。
7、根据《吉安市关于进一步强化源头治欠推进工程建设领域落实“吉薪即付”实施方案》(吉办字〔2022〕24号)文件规定,投标企业应提供《吉安市落实“吉薪即付”工伤保险参保和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函》,(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下载)。未按要求提交承诺函或承诺失实的,将视为无效,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本项目采用“远程异地评标”系统评标。
10、本工程其他条款详见招标文件,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内容不一致时,一律以招标文件为准。
十、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即递交投标文件后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十一、获得招标文件时间和方式:本工程取消报名环节。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施工企业,可于2024年12月21日起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站(******/web/)中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并按不见面电子招投标有关要求进行投标。
十二、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具体评标办法详见招标文件)。
十三、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时间、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月13日09时30分前。
2、开标时间:2025年1月13日09时30分。
3、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遂川分中心开标厅(华影时代广场五楼)。
4、本工程投标保证数额为:壹拾肆万元整(小写:140000.00元整)******银行转账或电子投标保函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
******银行转账方式:******办事处的账户)转出,并备注项目(标段)名称,在截止时间前一天17时前一次性足额缴纳至系统生成的虚拟子账户。缴纳成功的投标单位必须返回缴纳******银行转账方式未按上述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无效。(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遂川分中心邮箱:******)。
②采用电子投标保函方式:投标人可通过江西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金融服务系统选择电子投标保函,电子投标保函可从企业一般账户开具,操作流程可登录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查看。
5、其他要求
5.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各投标企业的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代理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但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企业本单位职工,并且能够熟练的操作新点系统,因业务不熟悉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企业自行承担。
5.2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各投标人必须在不见面开标系统页面进行在线签到,否则无法进入后续的开标环节。如投标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签到,按废标处理。
5.3委托代理人:本项目只能有一个委托代理人【如委托人为拟派本项目建造师或“三大员”其中一员,社保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6个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时间为准;如委托人非建造师或“三大员”其中一员,社保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6个月的,以劳动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委托代理人需将法人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劳务合同(委托人为拟派建造师或“三大员”的不需要提供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材料原件扫描制作到投标文件中;
5.4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主体行为的通知》(赣发改公管规【2024】768号)规定,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实质内容应当完整、准确,不得提交空白标书,提交的相关企业资质、从业人员资格、工程业绩应当真实有效,如存在以上情形之一则视为虚假投标,招标人将没收其投标保证金,行政监督部门依法查处。
5.5关于不见面开标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中“不见面开标”开标注意事项。如有疑问请联系新点工作人员,联系电话:0512-******。
5.6意外情况的处理:
开标场所出现下列情形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交易过程的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交易中心免责:
①所涉开标项目电子服务、交易系统服务器发生故障而无法访问网站或无法使用系统;
②所涉开标项目电子服务、交易系统的软件或网络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操作;
③系统存在安全漏洞,有潜在的涉密危险;
④运行服务器病毒发作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的;
⑤电力系统发生故障导致交易系统无法运行的;
⑥其他不可抗力(地震、洪水等)原因导致开标活动无法正常进行的。
出现上述所列情形,不能及时解决的,应由项目实施主体、监管部门和交易中心及时进行协商。可以采取以下办法处理:
(一)系统或网络故障在三小时内能排除的,项目不暂停开标,三小时内系统恢复运行后继续实施开标。
(二)系统或网络故障在三个小时内未能排除的,项目暂停开标,并在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暂停通告,待系统恢复后另行通知开标。
6、本工程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遂川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发布。
招标单位:******公安局
地址:******公安局
联系人:龙先生 联系电话: ******
监管机构:******建设局
地址:遂川县华影时代广场南侧
联系人:郭先生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址:吉安市吉州区井冈山大道201号三楼
联系人:杨女士 联系电话:******
******公安局
2024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