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严控增量、优化存量、提高质量,支持盘活存量闲置土地,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运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收回收购存量闲置土地的通知》(自然资发〔2024〕242号)文件精神,现面向社会征集收回收购存量闲置土地,请符合条件且有意向的企业积极报名,按照政策要求充分考虑市场需求、地块条件等因素,确定拟收回意向地块和时序安排,分批纳入土地储备计划,优先申报2025年度运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收回存量闲置土地项目。具体公告如下:
一、征集区域
晋宁区
二、征集项目范围
1.企业无力或无意愿继续开发、已供应未动工的住宅用地和商服用地;
2.其他用途的土地,进入司法或破产拍卖、变卖程序的土地;
3.因低效用地再开发或基础设施建设等需要收回的土地;
4.已动工地块中规划可分割暂未建设的部分土地;
5.确有需要的新增土地储备项目。
三、征集时间
2025年3月17日— 2025年3月20日。
四、征集方式
需书面提交经公司盖章的《收回收购土地申请表》、宗地红线图、宗地权属证明等纸质资料原件查验,如涉及司法查封的如实提交查封情况相关资料。
五、提交地点及联系方式
?******资源局8楼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权益科,联系电话:0871-******。
附件 《收回收购土地申请表》
******资源局
2025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