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我局劳动监察与劳动仲裁工作的开展,增强对来访人员、接访大厅、仲裁庭与办公场所的安全保卫,维护来访人员与办公场所的财产安全,保障群众来访、协调办案等工作的顺利进行,拟委托第三方进行安保维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予以公告:
一、经费预算:18万元/年
二、合同期限:1年,即2024年1月1日(或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三、委托具体内容:
1.接访大厅与办公场所执勤和守护,维护劳动监察接访大厅与办公场所的安全稳定。
2.维护仲裁庭开庭秩序,保障开庭人员的人身安全。
3.保障来访人员、接访大厅、仲裁庭与办公场所的财产安全。
4.接待并引导来访群众办事以及特殊时期来访登记与检查工作等。
5.做好办公后勤服务、日常巡查、日常治安巡防、应急处突等工作。
四、报名条件及相关事项
(一)报名条件
1.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治理结构健全,内部管理和监督制度完善;
3.具有独立、健全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
4.须具备《保安服务许可证》资质,具备提供服务所必需的设施、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5.具备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工作需要相适应的专业保安组织经验;
6.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信用状况良好,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7.符合国家有关政事分开、政社分开、政企分开的要求。
(二)需提交材料
1.承接机构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保安服务许可证》;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若非法定代表人本人前来报名的,需要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
3.承接工作方案;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5.有参加过政府采购活动的单位优先。(需提供与政府签订的采购合同)
以上证件提供原件复印件各壹套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公告及报名时间
1.公告时间:2024年12月16日—2024年12月20日共5个工作日;
2.报名时间:2024年12月16日—2024年12月20日(正常上班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四)报名方式
请将相关报名材料交至厦门市翔安区民安大道2801号翔安投资大厦817。
联系人:小彭,联系电话:0592—******。
五、确定方式及程序
1.择优原则: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我单位根据报名的综合情况进行初选。
2.查看承接机构提供的相关材料、证照,筛选符合条件者经单位集体研究择优确定,并在厦门市翔安区政府网公示,结果公示5个工作日。
3.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双方应于2024年12月31日之前签订合同。
厦门市翔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2月17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