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智慧文旅平台建设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LAWLT-******
二、项目名称:六安智慧文旅平台建设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苏州工业园区酝慧路66号同程旅行大厦1F-101
成交金额:捌拾捌万柒仟元整(887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六安智慧文旅平台建设项目 服务范围:六安智慧文旅平台建设; 服务要求:(1)供应商须链接酒店、景区资源整合不少于10000家、(2)供应商须提供千万用户级引流增值服务,并能够链接到本平台、(3)供应商须整合本地化出行资源,提供机票、火车票、汽车票、网约车等产品服务、(4)供应商整合自身平台微短剧、电竞、赛事、音乐节、电影票等文娱资源助力本平台、(5)根据实际条件,供应商未来在商旅、乡村振兴等业务板块,结合自身优势,与采购人共同合作,并在本平台展示合作成果、(6)供应商为采购人提供文旅大数据支持服务,一年内不少于2次,可对范围内酒店、景点对应游客、消费、画像等多个维度提供平台自主数据报告服务,颗粒度可以到天。数据真实且具备一定体量,对整体文旅具备良好的借鉴价值;具体内容详见采购需求;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内完成; 服务标准:按要求完成规定的各项服务内容。 |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六安市金安区五里墩大桥海事局附属楼皋城大厦2F,联系电话:******。
3、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本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六安市金安区长安南路(六安市银波大厦十四楼)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有限公司
地 址:六安市金安区五里墩大桥旁海事局附属楼2F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 工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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