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智能电梯部件生产制造三期项目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10月8日-2024年10月12日(五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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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项目汇总表
序号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相关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有限公司 | 智能电梯部件生产制造三期项目 | 本项目占地面积75722m2,新建3栋厂房及汽车库、门卫室等建筑物,总建筑面积为45808平方米,项目建设后可形成年产年产2000台量扶梯电梯和5万台量电梯的生产能力,总投资20亿元。 | 无 | 1、本项目施工期废气采取施工围挡、洒水抑尘定期洒水、加强施工管理等防治措施,施工场地粉尘排放达到《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32/4437-2022)表1中相关标准。施工过程冲洗废水采用沉淀池处理达标后,回用场内洒水降尘,执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18920-2020)表1中相关标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标后接管环保科技城工业污水处理厂,执行污水厂接管标准。施工噪声采用低噪声施工机械设备、设置围挡、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等措施,施工噪声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表1中相关标准。施工期建筑垃圾运送到由城管部门指定的弃置点;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由环卫部门及时清运。 2、你公司应按照“雨污分流、分质处理”的原则布设厂区污水管网。本项目运营期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同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标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由环保科技城工业污水厂集中处理。 3、你公司应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抛丸、切割、焊接过程中产生的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执行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表3中相关标准;喷涂(喷塑、固化;喷漆、烘干)过程中产生的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执行《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39-2022)表1、表3中相应标准;天然气燃烧废气排放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278-2020)表1、表3中相关标准;厂房外厂区内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排放从严执行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相应标准,食堂油烟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的大型标准。根据《报告表》所述,本项目运营期切割粉尘经负压收集+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20m高DA011排气筒排放;焊接烟尘经负压收集+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20m高DA012排气筒排放;喷塑废气经负压收集+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20m高DA013排气筒排放;固化废气经负压收集+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20m高DA014排气筒排放,天然气燃烧废气通过低氮燃烧处理后与固化废气经过20m高DA014排气筒排放;抛丸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20m高DA015排气筒排放;喷漆、烘干废气经水帘+水喷淋+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20m高DA016排气筒排放,天然气燃烧废气通过低氮燃烧处理后与固化废气经过20m高DA0016排气筒排放;食堂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器处理通过24m高DA004排气筒排放。 4、你公司应选用优质低噪声设备,采取有效的隔声、降噪、减振措施并合理布局,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值。 5、你公司应持续切实做好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按“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防渗措施。 6、你公司应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和生态环境管理要求,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实现固体废物全部综合利用或安全处置。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等过程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中相关要求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完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环境管理的通知》(苏环办〔2023〕327号)中的有关规定,同时应满足《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固体废物全过程环境监管工作意见的通知》(苏环办〔2024〕16号)中的有关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