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混凝土及混凝土预制构件项目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12月3日-2024年12月9日(五个工作日)。
******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传真:0515-******
EMAIL:******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项目汇总表
序号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相关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有限公司 | 混凝土及混凝土预制构件项目 | 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50万立方混凝土、10万立方管涵、10万立方预制井和10万立方预制板的生产能力,总投资6000万元。 | 无 | 1、切实************居民认可后方可恢复施工。 2、你公司应按照“雨污分流、分质处理”的原则布设厂区污水管网。本项目运营期地面冲洗废水、搅拌机清洗废水、初期雨水经1#沉淀池处理达标后回用生产,执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24)表1产品用水水质标准;车辆冲洗废水经2#沉淀池处理达标后回用于车辆冲洗,执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24)表1洗涤用水水质标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标后,与经隔油池处理达标后的食堂废水近期拖运至盐东镇污水处理厂处置,远期待当地污水管网铺设完全后,无条件接入当地污水管。 3、你公司应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卸料、上料、筒仓、搅拌、输送污染物为颗粒物,颗粒物厂界无组织排放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149-2021)表3中相关标准,厂区内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149-2021)表2中相关标准;切割粉尘、焊接烟尘厂界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中相关标准;食堂油烟参照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小型标准。根据《报告表》所述,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达标后由楼顶5米专用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筒仓进料粉尘经筒仓自带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后无组织排放;粉尘经搅拌机自带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后,于搅拌楼内无组织排放;切割粉尘、焊接烟尘经移动式烟粉尘净化器处理达标后无组织排放。 4、你公司应选用优质低噪声设备,采取有效的隔声、降噪、减振措施并合理布局,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值。 5、你公司应持续切实做好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按“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防渗措施。 6、你公司应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和生态环境管理要求,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实现固体废物全部综合利用或安全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完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环境管理的通知》(苏环办〔2023〕327号)中的有关规定,固废管理同时应满足《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固体废物全过程环境监管工作意见的通知》(苏环办〔2024〕16号)中的有关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