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 ||||||||||||||
******改革局关于丹寨县马尾河支流南皋河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丹发改农经〔2024〕10号批准建设,招标项目资金来自政府投资,出资比例******有限责任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 建设地点:贵州省 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 丹寨县 南皋河。 | ||||||||||||||
2.2 建设规模:新建生态护岸4446m,新建生态步道5572m,新建生态隔离带1234m;新建De225收集主管8130m,新建De110-De150入户支管7771m,新建检查井790座,新建三格式粪池101座。 | ||||||||||||||
2.3 合同估算价:******元。 | ||||||||||||||
2.4 勘察设计服务期:30天 。 | ||||||||||||||
2.5 标段划分:丹寨县马尾河支流南皋河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初步设计)。 | ||||||||||||||
2.6 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的初步设计工作,并按招标人要求提交全部设计成果,配合完成初步设计中技术问题、服务及咨询工作等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工程设计资质或者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乙级及以上工程设计资质、/业绩,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 ||||||||||||||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经济补偿。 | ||||||||||||||
5.招标文件的获取 | ||||||||||||||
5.1 凡有意投标者,请于2024年12月13日 00时00分至2025年01月02日 09时10分,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省/市中心)网上获取(黔东南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 ||||||||||||||
5.2 招标文件、图纸或技术资料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 ||||||||||||||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 ||||||||||||||
6.1 投标文件上传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01月02日 09时1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黔东南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传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
6.2 逾期系统自动关闭,停止受理投标文件。 | ||||||||||||||
7.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贵州省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黔东南)上发布。 | ||||||||||||||
8.其他 | ||||||||||||||
其他补充说明:其他补充说明:网上公告模板无法修改,具体内容以下载的招标文件公告为准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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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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