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以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有限公司新增工业CT和固定式X射线探伤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有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验收内容
******有限公司位于昆山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前进东路158号。本次验收内容为新建2座固定式X射线探伤室,配备2台工业X射线探伤机,其中1台XY-450(450kV、10mA)探伤机,1台ERESCO65MF4(300kV、6mA)探伤机,均属于II类射线装置。企业建设1座工业CT检测室未配备CT设备,不在本次验收范围内。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本次验收项目环评文件于2020年10月22日取得苏州市生态环境局的批复(苏环核评字[2020]E046号),公司于2024年8月5日取得辐射安全许可证,证书编号为苏环辐证[E1585],种类和范围为使用II类射线装置。
二.工程变动情况
根据《关于印发《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加强涉变动项目环评与排污许可管理衔接的通知》(苏环办〔2021〕122号),本次验收项目在实际建设过程中,项目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措施均与环评一致,未发生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有限公司新建2座X射线探伤室项目已按照环评及批复要求落实了辐射防护和安全管理措施,经现场监测和检查:
1.辐射工作场所屏蔽措施满足相关标准要求,周围环境辐射水平满足环评及批复要求,以及《工业探伤放射防护标准》(GBZ117-2022)中相关标准限值要求。
2.辐射工作人员和公众年有效剂量满足《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中对人员剂量限值要求及本项目管理目标值要求。
3.探伤室安装了有效的门机联锁装置和工作状态指示灯、防护门外显著位置设置了电离辐射警示标识;曝光室内设有急停按钮、开门开关、视频监控、剂量报警和机械通风装置。本项目辐射安全管理措施满足环评及批复要求。
4.公司探伤过程产生的洗片废水和废胶片已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签订回收协议。
5.辐射安全管理人员和辐射操作人员均已通过辐射防护与安全知识培训考核,并开展了个人剂量检测。
6.公司配置了1台辐射巡测仪,本项目配备4台个人剂量报警仪。
7.公司辐射操作人员均已参加职业健康体检。
8.公司已成立辐射安全与环境保护管理机构,并制定了辐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为辐射工作人员建立了个人剂量档案和职业健康档案。
四.验收结论
建设单位新建2座固定式X射线探伤室项目环境保护设施满足辐射防护与安全的要求,验收工作组同意该项目通过竣工环保验收。
五.后续要求
1.每年按要求提交年度评估报告;
2.探伤工作开展前,对辐射安全设施的有效性进行检查,确保探伤室正常运行。
六.征求公众意见相关事项
为了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接受公众监督,现将该项目环保验收监测情况于2024年10月31日至2024年11月28日在验收监测单位网站上公示,有效期为二十个工作日,公众可在有效期内将意见、建议反馈为建设单位,建设单位接受公众来电、来信、来访等多种形式反映问题。
******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昆山经济开发区前进东路158号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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