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阳河新建工程(春江路-肖龙港)施工2标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浏阳河新建工程(春江路-肖龙港)已由常州高新区******办公室以《关于浏阳河新建工程(春江路-肖龙港)初步设计的批复》(常新政务政投〔2024〕65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100.00% ,项目法人为浏阳河新建工程(春江路-肖龙港)建设管理处,招标人为浏阳河新建工程(春江路-肖龙港)建设管理处,招标代理机构为******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浏阳河新建工程(春江路-肖龙港)施工2标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常州市新北区
2.2项目总体建设内容、总投资金额:******街道,主要实施新开河道总长约3.3公里,宽30米,包括土方工程、护岸工程以及岸坡绿化工程等,新建桥涵1座。
概算总投资金额:13777.06万元;
2.3本标段合同项目招标范围、对应投资金额:
2.3.1本标段招标范围:主要建设内容:西起规划留园路东(K1+723),东至规划肖龙港,河道长约1543m,主要工程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含编制说明)。
2.3.2对应投资金额:3446.51万元。
2.4本标段合同项目计划工期:
2.4.1本标段合同项目计划总工期:总工期:596日历天。2026年9月30日前全部完工,具体开工日期以开工通知为准。
2.5质量目标: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证书: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9年12月1日(含)以来有单项合同的合同价1700万元及以上通过完工或竣工验收的河道工程(纯清淤工程除外)施工业绩,且工程质量达合格等级及以上。【注:①其中业绩认定的合同价以单份中标通知书所载为准。若未载明,则视为无效业绩;②业绩认定的时间以完工验收或竣工验收鉴定书所载明时间为准,若未载明,则视为无效业绩;③所须提交的业绩材料见下:a.单份中标通知书原件扫描件;b.合同原件扫描件;c.验收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特别说明:①验收证明材料为已经通过竣工验收的工程,提供主管部门印发的竣工验收文件(含鉴定书、签名表);尚未通过竣工验收的工程,提供建设单位出具的合同完工验收资料(含鉴定书、签名表)。②如上述材料不能反映相关指标的,则需提供加盖建设单位公章的证明材料,相关指标以建设单位证明材料为准。③相关证明材料提供不全者,视为无效业绩。】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基本存款账户目前不存在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封、冻结情况。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4)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项目经理要求:投标人拟任的项目经理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无在建工程,须由投标单位及项目经理自行作出承诺,格式自拟,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及项目经理本人签名)。拟投标的一级建造师证书须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的要求。须提供2024年9月至2024年12月任意连续三个月或以上在本投标人单位依法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
项目经理具有在建工程但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经该在建工程建设单位同意,并完善有关手续后(附在投标文件中),可以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a.合同工程量已完成80%以上,且主体工程已完成。
b.通过水下(泵站机组启动、河道通水)验收。
c.工程具备合同完工验收条件,已向建设单位提出合同完工验收申请,并经建设单位确认。
d.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
注:在建工程是指在正在施工和新承接的项目担任项目经理职务(施工项目经理或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
(6)技术负责人要求:水利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7)项目管理人员其他要求: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管理人员(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均必须提供2024年9月至2024年12月任意连续三个月或以上在本投标人单位依法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
(8)企业安管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要求:企业主要负责人、拟投入本项目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员,均应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分为A、B、C三类)。拟投入项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数量最低要求为1人。
(9)信用等级要求: /
(10)施工设备要求: /
(11)其他要求:①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成员〈如有〉)被“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八)。②投标人如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将否决本次投标。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从 2024年12月20日至2025年01月21日 9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投标截止时间)前为招标文件下载有效期,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下载有效期内完成如下工作:
4.1.1本标段为“常州市工程交易系统7.0”项目,需要投标单位在“常州市工程交易系统7.0”中注册、维护主体库信息,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及时通过“不见面”方式办好企业入库等投标相关事宜(详见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交易指南-常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系统7.0操作手册)。
4.2下载招标文件
4.2.1投标人可以登录“常州市工程交易系统7.0”进行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的下载、招标控制价的下载。招标文件购买费为0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1月21日 9 时 00 分。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招标人将在常州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 V2.0 内公布投标人名单,然后通过开标会议区发出投标文件解密的指令,投标人在各自地点按规定时间自行实施远程解密,投标人解密限定在发出投标文件解密的指令后 20 分钟内完成。因投标人网络与电源不稳定、未按操作手册(详见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指南-常州市工程交易系统 7.0 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软硬件、解密锁发生故障或用错、故意不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等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系统内投标文件将被退回;因网上招投标平台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或开、评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评标时间。
5.2 开标模式及递交方式
5.2.1 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常州市工程交易系统 7.0”。
5.2.2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常州市工程交易系统7.0”使用“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 V2.0”,访问入口在“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主页右侧“水利工程”-“开标直播”。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根据需要自行踏勘现场,费用自理。
7.评标标准和方法
7.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资格评审标准
评审标准打“/”的为不作评审要求。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1.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
2.资质证书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项规定 |
3.业绩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 3.1(2)项规定 |
4.财务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3)项规定 |
5.安全生产许可证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4)项规定 |
6.项目经理资格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5)项规定 |
7.技术负责人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6)项规定 |
8.项目管理人员其他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7)项规定 |
9.企业安管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8)项规定 |
10.信用等级要求 | / |
11.施工设备要求 | / |
12.其他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1)项规定 |
7.3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J=(A×60%+B×20%+C×20%)×K
最高投标限价:******.23元。
7.4分值构成
投标报价:65分;施工组织设计:30分;其他因素:5分。
7.5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评标积分为所有评委打分的计算值(计算过程及结果均采用两位小数)。具体办法如下:
序号 | 赋分项目 | 评分标准 | 赋分值 |
一 | 投标报价 | 65分 | |
1 | 投标报价 | 本工程采用最高投标限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最高投标限价为******.23元。 1、打分 ABC评标基准价J=(A×60%+B×20%+C×20%)×K。 A=最高投标限价*(100%-下浮率Δ); B=在规定范围内的评标价除C值外的任意一个评标价,随机抽取确定;C=在规定范围内的最低评标价。 规定范围: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不包含低于最高投标限价的85%的投标报价)×70%与最高投标限价×30%之和下浮15%以内的所有评标价; 注:①下浮系数 K取值:96%、96.5%、97%、97.5%、98%、98.5%、99%共 7个数值; 下浮率Δ取值:1%、1.5%、2%、2.5%、3%、3.5%、4%共7个数值; ②Δ值、K 值、B值的抽取、确定:在不见面开标系统中,由招标人在资格审查结束,技术标打分结束后抽取。 2、以经评审的ABC评标基准价得最高分(65分),并以此为基准,确定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得分。评标价比对ABC评标基准价,每低1%减扣的分值为0.8分,每高1%减扣的分值为1分,偏离不足1%的,按插入法计算得分,评分计算过程中的偏离率和分值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3、有效标少于等于 3 家的,不再采用ABC评标基准价办法,采用平均价作为评标基准价。 4、评标价指有效投标文件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5、各类抽签值在抽取产生后,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除计算错误外)。 | 65分 |
二 | 施工组织设计(暗标) | 30分 | |
1 | 施工工场布置和其它临时设施 | 工场布置、临时设施设计合理,契合现场场地设置,布置得当。 优秀得2.7(含)~3(含)分;良好得2.4(含)~2.7(不含)分;一般得2.1(含)~2.4(不含)分;没有不得分。 | 3分 |
2 | 施工机具设备及劳动力配置 | (1)施工机具设备配置合理; (2)劳动力配置合理。 优秀得2.7(含)~3(含)分;良好得2.4(含)~2.7(不含)分;一般得2.1(含)~2.4(不含)分;没有不得分。 | 3分 |
3 | 施工方案及保证措施 | 包括但不限于:新开河道、护岸、桥涵、施工围堰、绿化等的施工方案可行、措施合理、具体针对性强。 优秀得8.1(含)~9(含)分;良好得7.2(含)~8.1(不含)分;一般得6.3(含)~7.2(不含)分;没有不得分。 | 9分 |
4 | 施工进度计划及工期保证措施 | (1)施工进度计划合理,工期保证措施可行; (2)有完整的网络计划图。 优秀得3.6(含)~4(含)分;良好得3.2(含)~3.6(不含)分;一般得2.8(含)~3.2(不含)分;没有不得分。 | 4分 |
5 | 施工质量体系及保证措施 | (1)质保体系健全; (2)质量保证方案可行、措施得当、有针对性。 优秀得3.6(含)~4(含)分;良好得3.2(含)~3.6(不含)分;一般得2.8(含)~3.2(不含)分;没有不得分。 | 4分 |
6 |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体系措施 |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体系健全,安全施工、文明施工方案可行、措施合理且安全措施费有保障。 优秀得2.7(含)~3(含)分;良好得2.4(含)~2.7(不含)分;一般得2.1(含)~2.4(不含)分;没有不得分。 | 3分 |
7 | 水土保持及环境保护 | 废污水的处理、噪声控制、扬尘控制、水土保持措施等有合理的管控措施专项方案,有明确的管控责任制度。 优秀得2.7(含)~3(含)分;良好得2.4(含)~2.7(不含)分;一般得2.1(含)~2.4(不含)分;没有不得分。 | 3分 |
8 | 工程档案资料管理 | 工程资料有专人专职负责,岗位职责分明,工程档案室建设规范,配备的设备齐全,档案整理保障措施可行。 优秀得0.9(含)~1(含)分;良好得0.8(含)~0.9(不含)分;一般得0.7(含)~0.8(不含)分;没有不得分。 | 1分 |
三 | 其他因素 | 5分 | |
1 | 施工管理人员配备 | (1)驻工地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1分。(须提供2024年9月至2024年12月任意连续三个月或以上在本投标人单位依法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 (2)工程专业技术人员配备齐全(专业技术人员须含施工员、质检员、材料员、造价人员),提供相关证书及提供2024年9月至2024年12月任意连续三个月或以上在本投标人单位依法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专业技术人员配备齐全得2分,每少一人扣0.5分。 | 3分 |
2 | 企业业绩 | 投标企业自2019年12月1日(含)以来有单项合同的合同价2500万元及以上通过完工或竣工验收的河道工程(纯清淤工程除外)施工业绩,且工程质量达合格等级及以上。有一个业绩得1分,本项最高得1分。 【注:①其中业绩认定的合同价以单份中标通知书所载为准。若未载明,则视为无效业绩;②业绩认定的时间以完工验收或竣工验收鉴定书所载明时间为准,若未载明,则视为无效业绩;③所须提交的业绩材料见下:a.单份中标通知书原件扫描件;b.合同原件扫描件;c.验收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特别说明:①验收证明材料为已经通过竣工验收的工程,提供主管部门印发的竣工验收文件(含鉴定书、签名表);尚未通过竣工验收的工程,提供建设单位出具的合同完工验收资料(含鉴定书、签名表)。②如上述材料不能反映相关指标的,则需提供加盖建设单位公章的证明材料,相关参数以建设单位证明材料为准。③相关证明材料提供不全者,视为无效业绩。】 | 1分 |
3 | 投标项目经理业绩 | 投标项目经理自2019年12月1日(含)以来有单项合同的合同价2500万元及以上通过完工或竣工验收的河道工程(纯清淤工程除外)施工业绩,且工程质量达合格等级及以上。有一个业绩得1分,本项最高得1分。 【注:①其中业绩认定的合同价以单份中标通知书所载为准。若未载明,则视为无效业绩;②业绩认定的时间以完工验收或竣工验收鉴定书所载明时间为准,若未载明,则视为无效业绩;③所须提交的业绩材料见下:a.单份中标通知书原件扫描件;b.合同原件扫描件;c.验收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特别说明:①验收证明材料为已经通过竣工验收的工程,提供主管部门印发的竣工验收文件(含鉴定书、签名表);尚未通过竣工验收的工程,提供建设单位出具的合同完工验收资料(含鉴定书、签名表)。②如上述材料不能反映相关指标的,则需提供加盖建设单位公章的证明材料,相关参数以建设单位证明材料为准。③相关证明材料提供不全者,视为无效业绩。④如投标项目经理业绩同时又是企业业绩的,不重复计分。】 | 1分 |
合计 | 100分 |
注:
(1)******委员会审核,否则该项不得分。
(2)本项目实行施工组织设计暗标评审方式,必须符合暗标编制规范,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暗标编制规范详见招标文件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施工组织设计。
施工组织设计评分说明:
每个技术标评委对技术标各章节(暗标)独立评审并记名打分,技术标各章节得分为各评委评分去掉 1 个最高分和 1 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分。技术标各章节(暗标)评分完成后,由电子评标系统汇总得出各投标文件技术标得分。
(3)多标段关联及定标原则:
本次关联标段为:浏阳河新建工程(春江路-肖龙港)施工1标、浏阳河新建工程(春江路-肖龙港)施工2标。
投标人可同时参与以上 2 个标段的投标,但仅可中一个标段。
①本次二个标段因受远程异地评标场地和评标时间等因素影响,分成二批次开标评标,但均视为同一关联项目。
②每个标段单独进行开标评标,相关系数在其标段评标时抽取。
以上标段中标候选人经公示无异议后,由招标人按照 招标限价高的标段 优先原则确定定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并遵循投标人仅可中一个标原则;招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取消其在本次所有关联标段的中标资格。
招标人重新招标时,可以重新明确关联标段关联关系。
(******委员会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各标段的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分相同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若综合评分相同,投标报价也相同,则由招标人代表通过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随机抽取确定。
8.其他内容
8.1 相关平台网站及技术服务联系方式:
8.1.1. “常州市工程交易系统7.0”
******有限公司,客服电话:******00、0519-******。
8.1.2. “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 V2.0”,访问入口在“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主页右侧。
******有限公司,客服电话:******00、0519-******。
8.1.3. CA证书及电子签章不见面办理指南(用于投标人办理或更新CA证书)。
8.1.4.本项目监督部门:******水利局,联系方式:0519-******。
9.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浏阳河新建工程(春江路-肖龙港)建设管理处
地 址:常州市新北区云河路69号
联 系 人:汤工
电 话:0519-******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常州市新北区通江中路229号友邦大厦A座13楼
联 系 人:宣志鹏
联系方式: 0519-******
附件: 招标公告(浏阳河新建工程(春江路-肖龙港)施工2标.pdf 附件: 招标文件正文.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