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娄底华天城大酒店夜景亮化工程已由娄底市******有限公司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 自筹 ,出资比例100%。招标人为******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娄底华天城大酒店夜景亮化工程;
2.2 实施地点:娄底新体育馆东北侧;
2.3 建设规模:规模设备总功率为40KW,景观照明工程涉及的建筑东南西北四个立面,总面积约为13000平方米,贯彻低碳环保的理念,灯具设备全部采用节能环保的LED光源;
2.4 工期(服务期/交货期):6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达到合格工程标准;
2.6 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279号令保修;
2.6 招标范围:娄底华天城大酒店夜景亮化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塔楼南立面LED像素灯、开关电源、配电箱、主控器、单模光纤机、控制电脑、单模四芯光纤、分控器、点光源型材、塔楼东西北立面LED线条灯、建筑管线辅材、建筑照明灯具安装调试,强弱电管线桥架敷设,控制系统,配电柜安装调试等(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7 包段划分:一个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需具备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1)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2)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3)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被授权人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格式见投标文件组成附件1、附件2),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4)其他说明(非法人组织参与投标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3.2 特定资格条件: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
3.3 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或者“多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等相关证件,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未实行登记制度改革的证件在有效期内的继续有效使用。
3.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进行评审。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不要求提供。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有意向的合格投标人可于即日起至2024年 11 月 9 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2:30至5:30(北京时间),携带相关资质证明材料一套(招标公告第3条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所有原件现场查验),到******有限公司(地址:娄底市娄星区东贸街大同芙蓉北门3楼308室 )购买招标文件,只有上述资料齐全且符合本公告第3条规定的潜在投标人才允许购买招标文件。(★)
6.2招标资料每套售价人民币400元,购买招标文件时缴纳,售后不退。
******有限公司官网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4年 11 月 12 日 15时 00 分,地点为 ******有限公司526会议室。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并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有限公司官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监管机构监督。监督机构为:******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娄底华天酒店
联系人:刘海珊
电 话:******
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 址:娄底市娄星区东贸街大同芙蓉北门3楼308室
联系人:隆拥军
电 话:******
******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
(备注:本项目属于企业内部自主招标项目,所有参与投标的投标人在参与竞标前应充分了解、熟悉业主方的相关管理规定,并严格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