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批准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拟批准的和拟不予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2月13日-2024年12月1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信件邮寄地址:兰陵县迎宾路西段南侧新时代大厦一楼(兰陵经济开发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电子邮件邮箱:******
联系电话:0539-******
拟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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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建设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1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电熔石英半导体项目 | 山东省临沂市兰陵县兰陵县经济开发区迎宾路西段南侧169号硅基产业园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电熔石英半导体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山东省临沂市 兰陵县兰陵县经济开发区迎宾路西段南侧 169 号硅基产业园内,租赁兰陵县财金投资有限 公司闲置厂房进行建设。本项目总占地面积约 13333m2,建筑面积 6362m2。本项目总投资 12000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 50 万元,主要建设电熔石英半导体生产线及附属配套设施。生 产过程主要以外购高纯石英砂为原料,以耐火砖、氢氟酸等为辅料,通过投料、熔制、退 火、冷却、切割、打磨、清洗等工序生产石英砣及各类石英制品。项目建成运营后可达年 产石英砣、各类石英制品 8000 吨的规模(外售量),本项目预计投产日期为 2025 年 2 月, 职工定员 20 人,一班工作制,每班工作 8h,全年运营时间 300 天,2400 小时。 | 目前项目所在区域内pm2.5、pm10不能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修改单中的二级标准要求,项目所在区域属于不达标区。兰陵县严格按照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中的规定严格实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状况已逐年得到改善。本项目各有组织废气均采取了有效可行的处理措施,可以实现污染物的稳定达标排放,项目实施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 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工作,对公众反映的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进行科学论证、积极采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