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管理******************幼儿园”************幼儿园,现予以公示(名单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4年12月31日至2025年1月4日。
******教育局反映。反映情况的书面材料须签署真实姓名、单位、联系电话,并提供具体事实。凡不签署真实姓名、单位、联系电话、不提供具体事实的,一律不予受理。
受理情况反映的部门、电话和地址:
******教育局学前教育科,电话:******;
******教育局10楼1009室;
邮政编码:518020
******教育局
2024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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