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居周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1月23日09时1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 采购预留金额(元) |
1 | 孟津政采磋商(2025)0004号-1 | ******居周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 ******.92 | ******.92 | 是 | ******.92 |
(2)采购标段划分:本次采购共一个标段。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4)采购范围:本项目磋商文件、施工图纸、答疑(如有)及工程量清单内的全部内容。
(5)建设地点:洛阳市孟津区会盟镇。
(6)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7)工期:90日历天。
(8)文明工地目标:市级文明工地标准。
(9)安全生产目标:杜绝重伤、死亡事故。
(10)扬尘防治目标: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扬尘污染防治标准及各项扬尘管控指令,做到“七个100%,八个必须”。
2.2 根据洛财购〔2021〕4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业投标人,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请登录洛阳市政府采购网(******/luoyang),进入网站飘窗或业务指南窗口了解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服务内容。
3.2 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须在响应文件中附以上原件的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3 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不含临时建造师,注册单位与投标人一致),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承诺在成交后未担任任何其他在建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在响应文件中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无在建承诺书详见磋商文件第七章并加盖单位公章及项目经理签字)。
******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洛财购[2021]11号)文件规定,供应商须按照规定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详见响应文件格式),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3.5 本次采购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磋商文件。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供应商响应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3.6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财政局
******财政局采购办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
3、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