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的委托,就给水PE管件及配件供应商补充入围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国有企业采购,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GYSY-JC-******-02-1
二、项目名称:给水PE管件及配件供应商补充入围
三、项目性质:国企采购(非政府采购项目)
四、采购内容(标项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序号 | 标项名称 | 数量 | 单位 |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
1 | 给水PE管件及配件供应商补充入围 | 1 | 批 | 给水PE管件及配件供应商补充入围,供货服务期最晚至2026年11月4日,合同一年一签,首次合同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1月4日,要求分批供货,具体采购数量、送货地点等根据采购人业务需求指派(满足各市县区需求单位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相关部分。 |
五、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温州市市属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第十五条对投标供应商参加温州市国有企业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要求;
2、投标供应商必须为所投给水PE管件的制造商;
3、投标产品的制造商具备省级以上卫生部门颁发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证明材料(品种范围必须与所投给水涉水产品内容相符合);如部分省份因省级以上卫生部门下放了“部分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行政审批项目权限”的,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下放职能文件的复印件或提供卫生部门系统官网的文件截图,允许投标人提供符合下放职能文件要求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生产许可”。(投标文件中提供证明资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4、至本项目投标截止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投标,违反该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发售采购文件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及采购文件发售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上午08:30-11:30,下午14:30-17:00,节假日除外,未购买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拒绝参加投标。);
2、购领采购文件地址:本项目暂不接受现场获取采购文件;
3、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整(售后不退);
4、报名方式、购买标书及注意事项:
不见面网上报名:请供应商先联系采购代理公司并将标书购买费汇入代理公司账户(将投标供应商有效营业执照、报名登记表、******):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温州信河支行
账 号:************0310
七、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6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2、投标文件提交地点:温州市龙湾区玉苍西路1号4楼
3、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4、开标地点:温州市龙湾区玉苍西路1号4楼
八、投标保证金及交付方式:
******银行账号汇出,保证金缴纳时间以到账时间为准。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与投标截止时间相同。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温州信河支行
账 号:************0310
九、其他事项: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采购公告发布次日起6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2.质疑投标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集团)的内设监管职能部门投诉。
3.采购公告附件的采购文件仅供阅览使用,未按照本公告规定的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投标供应商提起的质疑,采购人及采购组织机构将不予受理、答复。
4.采购公告附件的采购文件仅供阅览使用,未按照本公告规定的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提起的质疑,采购人及采购组织机构将不予受理、不予答复。
5.投标供应商如对采购文件有疑问应按采购文件规定的询疑截止时间前提出,逾期提出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不予受理、答复。
十、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地 址:温州市龙湾区玉苍西路1号4楼
联系人:张先生,联系电话:******5077
******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先生
联系方式:****** 邮箱:******
质疑联系人:叶女士,联系电话:******
地址:温州市鹿城区鹿城路619号建设商务大厦18楼
******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
联系人:项女士
联系电话:0577-******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10日
******有限公司关于给水PE管件及配件供应商补充入围项目(其他类)征求意见公示
******有限公司的委托,就给水PE管件及配件供应商补充入围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国有企业采购。现将本项目采购文件公布如下(详见附件),并公开征求投标供应商及专家意见。
一、征求意见范围:
1、是否出现明显的倾向性意见和特定的性能指标;
2、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是否具有明显倾向性和歧视性;
3、影响温州市国有企业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其他情况。
二、征求意见的回复:
各投标供应商及专家提出修改理由和建议的,请于2024年12月15日下午17时00分前将书面材料签字(盖公章)并密封后送至温州市鹿城区鹿城路619号建设商务大厦18楼采购代理公司************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先生,联系电话:******。
对逾期送达的意见、建议书恕不接受。
三、附本项目采购文件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