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厅拟对本项目作出审批意见。
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4年12月12日 - 2024年12月1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传真):0791-******
******服务中心3楼34、35号窗口
邮编:330000
项目名称 | 金阳光公司300万KVAH储能及后备电池智能化技术改造项目 |
建设地点 | 项目位于江西宜丰工业园锂电新能源园区,总占地面积约为152322.9m2。本次技改位于现有厂区,项目不新增用地,厂区中心地理坐标:东经114°50'17.23",北纬28°20'4.03"******有限公司(铅酸蓄电池生产)******有限公司(铅酸蓄电池生产)******有限公司(铅酸蓄电池生产)。项目距西侧耶溪河1.1km、距西北侧县城8km。 |
建设单位 | ******有限公司 |
环评机构 | ******有限公司 |
建设项目概况 | 本项目属技术改造工程,主要改造内容为:(1)总产能不变,含180万KVAH连铸连轧连冲连涂产能(代替原设计的连续板栅拉网产能)和120万KVAH重力浇铸产能;(2)新增连铸连轧生产工艺,原设计的连续板栅拉网生产工艺及重力浇铸生产线的称片工艺取消,其余生产工艺不变;(3)改造现有1栋联体电池车间为1栋包装车间和1栋连铸连轧车间,依托现有1栋联体电池车间,现有电池车间保留60万KVAH重力浇铸产能,其余搬迁至改造后的连铸连轧车间;(4)技改后废气主要污染物铅及其化合物排放量减少5.05kg/a,废水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不变,危废量减少353.1t/a;(5)技改后废气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减少且根据生产线结构优化了废气收集及处理设备的布设,减少6套废气处理设施和5根排气筒,新增除铊废水处理工艺,将原250m2危废暂存库扩容至300m2、原3000m3初期雨水池扩容至9700m3。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防治措施 项目建成运行后废气处理措施为:(1)电池车间熔铅铸板废气经密闭收集,采用2套“HKE型铅烟净化塔+CQT型湿式除尘器(醋酸吸收填料塔)”进行处理,处理后尾气由2根20m高排气筒(DA006、DA007)排放;(2)连铸连轧车间的铸板机和连铸连轧生产线熔铅铸带机产生的熔铅铸带/板废气经密闭收集后,采用1套“JQY型铅烟净化处理器+JPL型水雾除尘器”进行处理,处理后尾气由1根20m高排气筒(DA011)排放;(3)电池车间的包片废气经全包围集气罩收集,采用2套“布袋除尘器+滤筒除尘器”进行处理,处理后尾气由1根20m高排气筒(DA004)排放;(4)电池车间的铅零件制造及铸焊废气经全包围集气罩收集后,采用1套“HKE型铅烟净化塔+CQT型湿式除尘器(醋酸吸收填料塔)”进行处理,处理后尾气由1根20m高排气筒(DA003)排放;(5)电池车间、连铸连轧车间的球磨制粉废气经密闭收集后,采用12套“脉冲覆膜布袋除尘+高效滤筒式过滤器净化器”进行处理,处理后的尾气由3根20m高排气筒(DA008、DA009、DA012)排放;(6)电池车间的和膏废气经全包围集气罩收集后,采用6套“水浴除尘器+碱液吸收填料塔”进行处理,处理后尾气由1根20m高排气筒(DA010)排放;(7)电池车间、连铸连轧车间产生的分刷片废气经全包围集气罩收集后,采用2套“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器+滤筒除尘器”和1套“布袋除尘器+滤筒除尘器+高效过滤器”进行处理,处理后尾气由2根20m高排气筒(DA005、DA013)排放;(8)电池车间的化成废气采用4套碱液喷淋塔进行处理后,由2根20m高排气筒排放。 项目废气排放满足《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表5和表6中相关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其中锡及其化合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无组织VOCs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标准。 采取加强设备和管道密封,加强设备的维护,对物料输送管道定期检修,杜绝跑、冒、滴、漏;加强生产车间通风,在厂区及生产车间周围进行绿化等措施,减少无组织废气排放。采取相应措施后,确保硫酸、颗粒物、铅尘厂界浓度满足《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表6中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满足参照执行的《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厂界浓度限值,锡及其化合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厂界浓度限值。 2.废水防治措施 本项目除纯水制备废******************有限公司代管理,若因一方原因出现安全环保事故,应按照“谁排放******有限公司承担全部责任。 涂板工序废水、内化成循环冷却系统定排水、地面及设备清洗废水、电池清洗废水、废气净化系统定排水、经A/O预处理后的车间员工盥洗及工作服清洗废水等铅酸废水一同进入车间废水处理设施处理。车间废水处理设施采用“隔油沉淀+混凝反应+除铊+斜板沉淀+砂碳过滤”组合工艺处理,出水水质中总铅等第一类污染物浓度可达《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表2中排放限值要求,铊可达《工业废水铊污染物排放标准》(DB36/1149—2019)中排放限值要求,车间处理后部分回用至地面及设备冲洗、电池清洗、烟气净化,其余部分外排进入长科环境污水处理站采用混凝反应+除铊+斜板沉淀+机械过滤+反渗透组合工艺处理。处理后废水经总排口进入江西宜丰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生活污水经依托长科环境污水处理站化粪池+一体化生化处理装置处理。处理后的生活污水与纯水制备废水、间接循环冷却系统定排水一并经总排口进入江西宜丰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初期雨水经初期雨水池收集后,依托长科环境污水处理站单独设置的1套絮凝沉淀+除铊+斜板沉淀+机械过滤处理系统沉淀后出水水质中总铅等第一类污染物浓度可达GB30484—2013表2中排放限值要求,再由园区污水管网排入江西宜丰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3.噪声防治措施 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消声、减震和使用隔声罩等措施,可有效减少设备噪声对厂界声环境的影响,厂界噪声值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项目各类危险废物均交由有相应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处置或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废反渗透膜、废活性炭定期交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废模具、焊渣外售综合利用。 5.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为防止建设项目废水、物料下渗对地下水造成污染,项目原料、物料、固废存放于库房和车间内,不设置露天堆场,废水收集、输送采用明渠明管;按照分区防治的原则,重点污染防治区(电池车间、污水处理站、事故池、危废暂存库、初期雨水池、硫酸储罐区、车间员工洗浴洗衣间、实验室等)“进行防腐防渗处理,为加强日常环境管理,严格控制设备和管道的跑、冒、滴、漏现象。设置地下水监控井5处(厂区电池车间旁、连铸连轧车间旁、长科环境污水处理站旁、上游茶头、下游湖东),监测因子为铅、铊、镉、氟化物、pH、氨氮、总硬度、耗氧量、硫酸盐等;在厂区配酸房、厂区车间废水处理站及厂区电池车间附近分别采取1个表层土壤样与1个深层土壤样,在良岗和茶头村分别采取1个表层土壤样,所有土壤监测点初次监测因子为《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2018)中45项基本项和pH、锌、铊、氟化物、石油烃、锡等指标,后续监测因子为pH、铅、铬、镉、镍、锌、汞、铜、砷、铊、氟化物、石油烃、锡等指标。一旦出现地下水、土壤污染问题,应立刻查找渗漏源,并采取有效补漏措施,避免污染地下水和土壤。 6.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项目生产过程中的环境风险主要来自硫酸、乳化液、含铅废物等泄漏引发的风险,以及设备损坏和污染治理措施失效时导致的污染物事故性排放。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项目综合环境风险潜势为Ⅲ类,综合评价等级为三级。为防止发生危险化学品泄漏等事故,在硫酸储罐区设置围堰、导排设施,加强设备预防性维修,经常检查易腐蚀部位,设备及管道保持密封,防止有害物质“跑、冒、滴、漏”;依托现有已建1座容积为65m3的车间事故应急池,依托长科环境污水处理站设置的一座400m3******消防废水池)和扩容至9700m3的初期雨水池,一旦发生危险化学品泄漏等事故或者生产废水处理设施发生故障时,及时收集泄漏化学品及生产废水,杜绝事故废水直接排放。为防止含铅废气事故排放,各废气处理设施配备备用电源、风机及布袋等设备,一旦发生事故及时抢修和或更换设备。制订完善的风险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应急救援培训和演练。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依法开展了公众参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