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法院招聘安保人员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1月07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4-210000-76967 ******法院招聘安保人员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查看 一、履约期限:2年
二、履约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三、付款方式:按季度付款,每季度初支付
四、聘任安保人员,具体计划如下表:
序号 | 部门 | 安保岗位人数 | 男女比例 | 备注 |
1 | 法警队 | 6人 | 5男,1女 | |
2 | 熊岳法庭 | 4人 | 3男1女 | |
3 | 安检部 | 12人 | 8男4女 | |
序号 | 部门 | 扫描岗位人数 | 男女比例 | 备注 |
1 | ******法院 | 4 | 4女 | |
合计 | 26人 | 16男10女 | |
基本条件:
男:
1.年龄20-35岁,身高175cm以上,高中及以上学历;
2.形象气质佳,性格开朗,善于沟通;
3.出色的组织、协调、沟通能力及突发事件应变能力;
4.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公安类、体育类、法学类、复退军人优先;
女:
1.年龄20-35岁,身高165cm以上,高中及以上学历;
2.形象气质佳,性格开朗,善于沟通;
3.出色的组织、协调、沟通能力及突发事件应变能力;
4.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公安类、体育类、法学类、复退军人优先;
除以上标准外,上岗人员应当参考司法警察基本体能评分合格以上标准,上岗前采购人将对中标人聘用的人员进行审查验收,需要达到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审查不合格的中标人须按要求更换,如一星期内不更换或更换后仍不满足要求,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中标人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安保服务人员 (26人)要求全部参加社会保险(社会养老保险、工商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及生育保险)、缴纳意外伤害险,不得非法用工、人员工资不得低于营口市最低工资标准,配备统一的工作服及安保器材。
六、安保服务范围:
******消防、登记及日常保卫工作。
2.配合法警大队工作。
3.对突发事件应急处理。
4.完成院领导交代的其他事项。
七、安保服务要求:
1.安保人员要求有相关医疗机构初级的身体健康体检报告。
2.安保人员需接受过日常保安技能训练。
3.安保人员上岗前要经过思想教育并与我方签订保密协议。
4.安保人员要实行统一着装、通讯设备完善。
5.严格遵守我方指定的相关保卫规章制度,严禁执勤人员在上班时间仪容不整、缺岗、漏岗、串岗、迟到、早退、巡逻不到位、处理情况不及时等现象发生。
合同履行期限:2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规定。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省级公安机关颁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17日15时00分至2024年12月25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1月07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5年01月07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一)供应商在加入视频会议时,须如实填写“供应商名称”,便于会议进入审核。
(二)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必须按照辽宁省财政厅要求办理CA数字证书,在采购公告规定的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内,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完成采购文件下载。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
(三)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并备注单位名称、授权委托人姓名及联系电话。加密文件的密码须自行保存,如遇系统突发故障,代理公司将向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获取。如因未收到投标人的备份文件或无法联系投标人等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项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 363号。本项目开标方式为不见面开标,投标供应商自行在场外按时对网上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解密时间为60分钟。请各投标供应商提前做好不见面开标准备,腾讯视频会议方式(会议号:详见招标文件前附表)。
(四)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递交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五)供应商在获取采购文件时,应准确填写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邮箱,如因填写错误导致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无法及时联系供应商,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六)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或因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法院 地 址:营口市鲅鱼圈区日月大道10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营口市西市区体育场南街30号西楼206室 联系方式:****** 邮箱地址:****** 开户行:******有限公司营口市阳光支行 账户名称:******有限公司 账号:************7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金经理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