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有限公司鹅屠宰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事宜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有限公司鹅屠宰加工项目
******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林口经济开发区内,富强街北侧,敬业路西侧,建业路东侧、繁荣街南侧
******有限公司鹅屠宰加工项目,总用地面积19370.94平方米,计划新建8532.00m2鹅屠宰车间1座,2880.00m2办公、宿舍楼1座,建筑面积320.00m2锅炉房1座,建筑面积200.00m2变电所、柴油发电机房1座,建筑面积480.00m2屠宰场污水处理间1座,并建设场区道路及停车场、绿地等基础设施。
二、建设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雨威
联系电话:187******83
邮箱:******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工
联系电话:181******32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环境影响评价,是对建设项目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并进行跟踪监测的方法。
具体工作内容为,环评机构接到环评委托书后组织环评课题组开展工作,首先进入拟建项目所在地进行现场勘查和资料收集,确定环境问题及环境因子,确定环境保护目标;通过项目的工程分析和污染影响分析,进行环境影响因子的筛选,确定源强;通过现状调查监测,进行大气、水、声、生态环境等现状评价;按照达标排放、总量控制的原则,提出技术可行、经济合理的污染防治措施,预测和评价本项目建成后排放污染物对环境产生影响的范围和程度,得出本项目是否可被环境接受的结论,同时开展公众参与,广泛征求公众意见,最后将上述内容编制成环境影响报告书,报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五、公众意见反馈形式和有效期限
公众对本项目有任何意见可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在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期间,均可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建议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公众参与调查表链接:
******/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_665329.html来源:牡丹江市林口生态环境局
撰稿:林绍华
校对:曲明亮
一审:相薇
二审:张祥玉
三审:江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