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一)规划目的
******居民生活条件;促进历史文化保护与社会经济发展良性互动,激发城镇活力;并为历史文化名镇的保护与整治提供技术法规依据和措施,特编制《平和县九峰历史文化名镇保护规划(2015—2030)》。
(二)规划范围
规划分为镇域和镇区两个层次:
1、******居委会、25个行政村和2个林场,总面积为211平方公里;
2、镇区规划范围:东北至复兴村,西起福坑村,南起塔山,北至县后山,南北长约3公里,东西宽约2公里,总面积约为5.2平方公里。
(三)规划期限
本次规划期限为2013-2030年,其中近期为2015-2020年,远期为2021-2030年。
(四)历史文化价值与特色
1、历史文化价值:一座府级建制的商贸重镇——由于地处闽粤交界重要的地理位置和当时特定的历史条件,古城九峰在初建时即“允以府级建制”;一个阳明文化的实践基地——九峰古镇的选址及建设皆由王阳明亲自设计,体现了王阳明“知行合一”的理学思想;一个多元文化相互融合的地域——阳明文化、客家文化、闽南文化、宗族文化、儒家文化、红色文化相互融合;一座奇特的“孝道名镇”——九峰宗族文化极为浓厚,祖祠众多,儒家的家学渊源千年一系,根深蒂固。
2、历史文化特色:九峰作为500年边贸重镇,其特色可以从九峰的山川形胜、传统格局、建筑风格和民俗文化四方面认识和理解。九峰古镇依山而建,北依县后山,南以塔山为案山,九峰溪自东向西绕城而过,状如鲤鱼,取“鱼跃龙门”之意;由古城墙、“县后山——县衙——文庙——塔山”的传统轴线、传统街巷、散布的公共开放空间组成的******居、土楼、纪念性牌坊,还有具有南洋风格的近代特色骑楼建筑。
二、镇域历史文化遗产保护
(一)保护内容
******居以及古树、名木、古井等历史遗存;保护历史环境、传统格局、传统街巷的空间特色和传统建筑风格;保护反映九峰的社会生产、生活习俗、生活情趣、文化艺术、礼仪风俗等非物质文化。
(二)保护结构
镇域历史文化保护结构可以归纳为——“一核、一廊、四区、两基地、多点”,体现为青、黄、红、绿。(详见镇域历史文化结构保护图)
一核:即阳明古镇(青)
阳明古镇是大九峰的文化核心,是客家文化、闽南文化、宗族文化、红色文化等多文化的集合体,应重点保护其山川形胜、传统轴线、传统街巷、建筑遗存、历史文化环境等。
一廊:即历史文化廊道(黄)
九峰历史文化廊道主要依托清代末期主要驿道(西南路—平和大路),平和大路出漳州府西城门,途经茶铺、天宝,至靖城,过西溪靖城渡 ,经关峰(文峰)、洪濑、旧县、霞寨、崎岭,
境内应重点保护驿道遗址,结合绿道网规划,设置九峰驿站并标识古驿道线路。
四区:下坪村-积垒村、福田村历史文化区,黄田村、三坑村传统村落(红)
下坪村-积垒村和福田村历史文化斑块是九峰红色文化和宗族文化的代表,是弘扬红色文化的教育基地和寻根谒祖特色村落;
三坑村、黄田村是九峰镇传统风貌保存较为完整的两个村落,规划拟定为传统村落。
两基地:大芹山与眉山茶叶种植基地(绿)
多点:九峰历史文化资源,九峰历史文化资源多达129处
三、名镇保护
(一)保护范围
1、核心保护范围:规划划定3片核心保护范围:西街历史文化街区、东街历史文化街区、城南历史文化风貌区(详见保护区划总图)。面积约5.5公顷。
2、建设控制地带:规划将东、西街历史文化街区以及城南历史文化风貌区的建设控制地带统一考虑,除3个街区的核心保护范围以外,范围北至县后山最高顶,西至广福路,东、南至九峰溪岸,面积约26.3公顷。
(二)保护要求
1、核心保护范围的保护要求:(1)应整体性地保持历史风貌。区内历史文物古迹必须按文物古迹保护规划进行保护与控制。区内的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古树名木、水井、历史街巷等必须按其保护要求进行严格保护,不得改变其传统历史环境特点;
(2)核心保护范围内不得进行与保护文物和古镇风貌无关的工程建设,严禁各类过境交通穿越核心保护范围;各类市政工程设施须经过核心保护范围的应采取绕行或埋地铺设。各种建设活动需在城市规划主管部门和文物管理部门根据保护规划的要求严格审批下进行。其建设活动应以维修、整理、修复及内部改造为主;其建设内容应服从文物古迹的保护要求,其建筑形式、体量、色彩、高度都应与保护对象相适应。规模较大的修建活动和环境变化应经专家评审;
(3)核心保护范围内的历史建筑不得拆除,应当保持原有的高度、体量、色彩及外观形象,并进行必要的修缮。除必要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外,核心保护范围内不得进行新建、扩建活动;与历史风貌不协调的现代建筑应进行更新改造,对于严重影响风貌的现代建筑应限期拆除;
******居民******街道小品具有地方特色,不宜采用现代城市的做法。
2、建设控制地带的建设控制要求:(1)该范围内各种建设活动应依据保护规划的要求经城市规划和文物管理部门审批才能进行;
(2)新建、扩建、改建建筑应在高度、体量、色彩等方面与历史风貌相******居住和对环境不产生污染的公共建筑为主;对任何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新旧建筑,除必须搬迁及拆除的以外,近期都应改造其外观形式和建筑色彩,以达到环境风貌的统一,远期应逐步搬迁和拆除。
(三)建筑高度控制
核心保护范围内建筑高度控制在二层及二层以下,檐口高度控制在7米以下,超过高度现有建筑限期整治。建设控制地带建筑高度控制在三层级三层以下,檐口高度控制在10米以下。
(四)街区风貌控制
传统建筑应加强维修,建筑风格应保持双坡灰瓦、清砖饰面;改建、整修必须采用九峰地方传统建材,必须按传统历史建筑规制、外观和风貌进行建设,建筑内部可根据现代生活需要进行改善。
******街道小品(如果皮箱、公厕、标牌、广告、招牌、路灯等)必须用九峰地方传统材料制作,在外观、色彩、尺度、风格形式上应与传统历史环境风貌协调统一。
四、文物古迹保护
保护1处国家级文保单位,即平和城隍庙;保护3处省级文保单位,即平和文庙、中湖宗祠、九峰追来堂;保护17处县级文保单位,即九峰崇福堂、孝经堂、衍庆楼、八卦井、詠春楼、龙见楼、惜纸塔、俞大猷记事题刻、赤草埔陶窑遗址、上坪农民协会旧址、廖氏贞烈坊、城东朱氏祖祠、城东威惠庙、紫阳大宗、龙章褒宠坊、城中萃文堂、城中曾氏家庙;保护55处未定级文保单位;保护8处建议历史建筑,即朱氏宗祠、明伦堂、中湖家祠、胜昌楼、祥庆楼、曾氏五公支祠、仁美楼、东街朱氏宗祠。(统计至2016年底)
五、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
诗画:各名人诗歌、书画;明有诗人朱龙翔的《慎亭文稿》、清有曾萼的《咏归集》;曾江涛的葡萄画;
传统表演:民间龙艺、落地扫、铁机艺、舞龙、扎彩楼等;
戏曲:潮剧、芗剧、四平戏、汉剧等剧种;
饮食文化:碱仔粿(卷仔粿,碗膏粿)、九峰镇花香片(香片糕)、(胡椒饼)、九峰清明茶、九峰黄肖梨;
人文文化:阳明文化、宗族文化、客家文化、红色文化、商贸文化。
附件:规划图纸(镇域历史文化结构保护图、保护区划总图、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图、名镇保护结构规划图、视线分析及建筑高度控制图、非物质文化保护规划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