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拟购设备主要要求:
★1、制备的水量可满足≥40台血液透析机同时使用。(提供检测报告等证明材料)。
★2、产水水质符合YY 0572-2015《血液透析及相关治疗用水》标准。(提供检测报告等证明材料)
★3、设备总重量≤3吨。(提供证明材料)
▲4、溶解盐去除率≥99%。
▲5、细菌去除率≥99%。
▲6、水回收率≥75%。
7、具有应急功能,应急状态下可满足透析用水需求,保障患者治疗安全。
8、具有全自动智能消毒功能。
9、具有全自动控制功能。
10、具有远程实时监控、故障报警、维护等功能。
11、每台透析机用水点采用316不锈钢U型小循环装置,要求供水、消毒不留死腔。
★12、需承担原有旧水处理系统的拆除,以及新水处理系统的安装、布管和调试,要求全过程在不影响血透患者正常血透治疗安排的前提下进行。
★13、设备的有效使用年限≥6年。
三、拟购设备每套主要配置:
1、血液透析水处理系统 1套
2、U型小循环装置 40套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税收违法黑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六、公告时间及报名要求:
1、报名方式:请根据医疗设备推荐书(见附件)要求,递交《医疗设备推荐书》******(邮件标题格式:项目名称-公司简称,文件格式:word版本且不能超过100M)。
2、报名截止时间: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二十日下午17:30时(北京时间)前,不按公告时间报名视为无效。
3、如在公告期结束前报名的供应商未按要求提供填报完整的推荐书,可能视为未响应而无效报名。
******医院供应商诚信黑名单,供应商承担相应后果。
5、以上项目不举行固定答疑咨询会,若有疑问,请咨询医疗设备科0757-******。
二零二四年十二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