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海口国家高新区白莲分干渠至荣昆水库联通渠及配套项目建设需要,经市政府批准,拟征收位于秀英区石山镇美岭村委会荣************有限公司出具《海口国家高新区白莲东分干渠至荣昆水库联通渠及配套项目用地地块 1(未知权属 9.47 亩)分户示意图》,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并签署《土地权属争议调解协议书》,调解协议如下:
一、土地面积 0.57 亩、0.06 亩共 2 地块,共 0.63 亩为石山镇美岭村委会荣昆村主张登记,土地归石山镇美岭村委会荣昆村所有。
******居委会群大村共******居委会群大村所有。
三、土地面积 0.15 亩、0.98 亩、1.03 亩、0.50 亩、0.03亩、1.05 亩、0.14 亩、0.68 亩、0.04 亩、0.24 亩、0.75 亩、0.36 亩、0.43 亩************居委会群大村所有。
四、土地面积 0.28 亩沟渠、1.23 亩沟渠和土坝、0.52 亩水泥路共 3 个地块,共 2.03 亩不在双方的主张范围内,属国有土地。
我局拟按上述调解协议确定上述 9.47 亩土地权属。如对上述土地权属有异议者,请自公告发布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向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秀英分局提出书面申诉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局将依法确定上述 9.47 亩土地权属。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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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海口国家高新区白莲东分干渠至荣昆水库联通渠及配套项目用地地块 1(未知权属 9.47 亩)分户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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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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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件主动公开;联系人:曾先生;联系电话:******)
附件 海口国家高新区白莲东分干渠至荣昆水库连通渠及配套项目用地地块1(未知权属9.47亩)分户示意图.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