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怀礼
联系电话:******
二、项目名称
年产12000吨十二烷基苯磺酸钠(浓缩洗衣粉)提升改造项目
三、项目概况
******有限公司位于滨海县滨淮镇东罾村陈李路北侧,在现有厂区内建设年产12000吨十二烷基苯磺酸钠(浓缩洗衣粉)提升改造项目。本项目不新增员工,实行四班******办公室备案,备案证号:滨政服投资备〔2024〕595号,项目代码为:2406-320922-89-02-801795。
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1、大气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本次技改项目不新增废气污染物排放。本项目运营期热风炉使用天然气为燃料,与高塔喷粉、包装粉尘废气经旋风除尘+三级沉降室处理达标后的尾气,一并经15米高DA001排气筒排放。
本项目运营期热风炉废气与高塔喷粉、包装粉尘经同一个排气筒排放,其中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气黑度排放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728-2020)1中相关标准,颗粒物排放从严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中相关标准;厂界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中相关标准。
2、地表水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本次技改项目新增纯水制备系统产生的浓水回用于普通浓缩洗衣粉浆料配制,不外排。本项目运营期现有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达标后,与经污水沉淀池处理达标后的设备冲洗废水、地面冲洗废水、初期雨水、纯水制备系统浓水等尾水,一并接管至滨海经济开发区沿海工业园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执行该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
3、声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通过采取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本项目运营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本次技改项目不新增固体废物。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置;除尘装置收集尘回用于生产;原料包装桶袋及离子交换树脂由厂家回收利用。
五、公示事项
公众可通过电话或电子邮箱联系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出对拟建工程相关的环保要求或建议。
六、公示时间
自公示日起5个工作日。
七、环评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玄武区花园路11号2号楼2层
联系人:范广锐
联系电话:******
通讯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