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的有关要求,现将新建部分厂房(23#厂房、24#厂房、围墙)建筑设计方案总平面图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4年12月20日至2024年12月30日,为期七个工作日。
项目名称:新建部分厂房(23#厂房、24#厂房、围墙)
项目位置:滨海新区津晋高速以南,港塘公路以东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项目简介(变更说明):
(1)总平图23#厂房南面增设两个设备区;
(2)总平图24#厂房南面增设两个设备区;
(3)因增设设备区,绿化面积改变,对原审定本期绿地面积由原1695.85平方米调整为1559.58平方米,将减少的绿地面积调整至第四期用地中,总指标中的绿地面积不变。
公示期间,周边单位及个人如对公示内容发表意见,请以电子邮件或电话方式反馈。
信函请寄:滨海新区于家堡融和路681******服务中心
邮编:300450
联系人:张升鹏
联系电话:****** (接听时间为 8:30—12:00,13:00-17:00)
邮 箱:******
******资源局滨海新区分局
2024年12月20日
附图:建筑设计方案总平面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