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体检中心改造项目
招标公告
体检中心改造项目。项目资金来源为单位自筹,已落实。根据招投标法律、法规规定,组织该项工程公开招投标,择优确定该项工程施工承包人。
一、项目概况
******医院
1.2工程名称:体检中心改造项目
******医院境内
1.4工程内容:本工程为体检中心改造项目。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以及现场要求为准。
1.5标段划分:上述工程内容为一个标段。
1.6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施工现场条件范围内的全部工程。
1.7资金来源: 单位自筹。
1.8投标最高限价:28.54万元。
1.9计划工期: 30日历天,具体工期以建设单位要求为准。
1.10质量标准:合格。
1.11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1.12计价方式: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投标人须自行对现场踏勘,自行考虑施工现场一切条件等费用均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1.13投标有效期:45天。
二、参加投标的主要资格条件
2.1资质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2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3项目负责人资格和等级:拟定项目负责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和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两个证书必须在有效期内。
2.4其他要求:
(1)投标申请人须在“投标函”中保证项目负责人及代理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本次投标截止之日当月向前连续3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提供至少一个月缴费证明即可)。
(2)本工程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担任项目负责人。
(3)本工程招标人不接受企业退休人员担任项目负责人。
(4)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5无法律、法规规定投标受限情形。
三、工程付款方式为:
付款方式:8:2
1、工程竣工后,院方验收合格后付审计总价的80%工程款;
2、工程竣工满贰年后一次性付清审计总价余款;
3、按以上进度付款,无任何利息补偿。乙方开具增值税专票并提供给甲方后,甲方按约定节点和金额向乙方支付工程款。乙方应按照付款的要求按时报送竣工结算资料,如因乙方的原因导致付款不及时,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
4.1投标保证金数额:无
4.2履约保证金:本项目收取履约保证金为合同金额的5%。
4.3履约保证金的形式:现金、履约担保或者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行出具的保函、保险公司保险单。
4.4履约保证金的退还:工程交工验收合格后一次性退还(不计利息)。
五、本项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
六、评标定标方法
6.1采用合理低价法;(详见招标文件)
6.2招标文件设定招标最高限价,高于最高限价的投标报价为废标。
七、文件获取
7.1获取时间:2025年1月3日至2025年1月10日,上午08:30-11:30时,下午14:00-17:00时(节假日除外,报名邮箱:******)。
7.2投标材料
7.2.1需提供材料: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②单位介绍信加盖公章或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③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7.2.2报名联系人:刘女士。联系电话:******。
7.3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获取截止时间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向投标联系人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合理选择获取招标文件时间,逾期购买造成无法提出答疑、无法投标等情形的,责任自负)
7.4招标文件制作费500.00元(联系人:刘女士 ******,售后不退。投标人必须交纳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后方能参加投标,否则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八、投标截止时间: 2025年1月15日15时。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医院网站”媒体上发布。
十、联系方式
******医院
地 址:射阳县幸福大道129号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
******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中华路50号弘业大厦10楼1008室
联系人:徐老师(项目负责人) 刘女士(商务)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