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18
二、采购计划备案号
421221-2024-01786
三、项目名称
2024年度咸宁市嘉鱼县潘家湾镇耕地占补平衡项目编制服务采购项目
四、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武汉市江岸区车站路70-72五环大厦1栋11层6号
中标(成交)金额:140.45(万元)
综合评分法:89.33(分)
服务类 |
名称:2024年度咸宁市嘉鱼县潘家湾镇耕地占补平衡项目编制服务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对嘉鱼县潘家湾镇头墩农场对辖区内进行了摸底调查,包括复兴生产队和头墩生产队废弃坑塘改造,计划申报2024年度耕地占补平衡项目。此次项目主要完成2024年度咸宁市嘉鱼县潘家湾镇耕地占补平衡项目立项、规划设计和预算以及验收指标报备进行全程跟踪服务。 服务要求:通过上级主管单位审查,达到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服务时间:365日历天 服务标准:达到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五、评审小组成员
岑永清,杨磊,王兴水
六、评审信息
1、评审时间:2025-01-08
2、评审地点:嘉鱼县政府采购中心4楼402室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委员会文件《计价格 〔2002〕1980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收取(由中标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
2、收费金额:1.500000(万元)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预算:141.24万元。 2、质疑:各有关当事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评标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列明事实并依法举证),逾期将不再受理。质疑提出时间以提供书面质疑书记载为准(通过邮寄、快递方式提出的,提出时间以邮寄件上的寄出邮戳时间、快递件上签注的寄出时间为准)。质疑时需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二条规定的内容提交书面质疑函一份并附相关证据材料,同时将质疑函电子文档传至邮箱:******62@qq.com。如仅以邮寄、邮件形式发送且未告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同时未取得代理机构的质疑受理回执的,为无效质疑。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嘉鱼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本级
地 址:湖北省咸宁市嘉鱼县鱼岳镇迎宾大道 32 号
联系方式:魏象龙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有限公司
地 址:湖北省咸宁市嘉鱼县樱花路世纪花园6#-102室
联系方式:孙小利/夏明华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小利/夏明华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