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经审核,现将******有限公司位于天津市蓟州区礼明庄镇卢辛庄村北、翠贾路东侧金砺加油站建设工程方案草案予以批前公示,公示期为7工作日,自2024年12月17日至2024年12月25日为止。如对本设计方案草案有不同意见,请于2024年12月25日之前以书面形式将反映情况寄(送)到******有限公司、******有限公司******资源局蓟州分局。单位反映情况请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请签署真实姓名和工作单位,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编,以便及时与您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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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