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原县海城镇北海村基础设施改造提升******改革局批复,根据《自治区以工代赈“十四五”实施方案》及实施细则要求,现将该项目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
?????海原县海城镇北海村基础设施改造提升2025年以工代赈项目
??二、项目实施地点
????海原县海城镇北海行政村
??三、项目实施单位
??******人民政府
四、项目资金及来源
??该项目批复总投资509.94万元,其中:中央财政以工代赈资金360万元,县财政配套149.94万元。
五、项目实施期限
2025年3月至2025年9月
六、项目实施内容:
(一)道路工程。道路白改黑(沥青罩面)2892.29平方米。
(二)给水工程。拆除原有给水De160管道1034.64米;拆除原有给水De63管道2474.01米;拆除原有给水井80座;更换De160PE100级给水管1149.6米;De63PE100级给水管2748.9米;1400x1800矩形阀门井16座;2750x1500矩形钢筋混凝土水表井85座。
(三)排水管道。拆除原有排水管DN400管道633.15米;拆除原有排水DN300管道3785.4米;拆除原有排水井213座;挖土方17410.16立方米;填土方13082.15立方米;新建DN500双壁波纹管排水管(主管)703.5米;DN300双壁波纹管排水管(支管)4206米;φ1000成品预制钢筋混凝土污水检查井244座;混凝土路面恢复9819平方米。
七、项目绩效目标
解决北海村五区、六区排污管网渗漏、上水管线渗漏、路面及农户房屋塌陷等问题,进一步提高群众生产生活出行安全和住房安全保障。发放劳务报酬不低于122.4万元。
八、公示期限
2024年12月9日至2024年12月15日。公示期间,如有问题可举证举报。为便于对举报问题进行调查核实,举报人在举报问题时,要提供具体举报事实或线索。举报反映的情况经核查属实,将取消拟定项目建设。
九、项目监督电话
123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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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政府
?????????????????????????? ??2024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