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吉县“驿”路畅行综合项目之阳光加油站设计项目
设计交易公告
1、交易条件
本交易项目 安吉县“驿”路畅行综合项目之阳光加油站设计项目已由有关文件批准建设,发包人为 ******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自筹。经******有限公司公共资源交易分中心核准,该项目已具备交易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进行公开交易。
2、最高有效报价
本项目的最高有效报价为最高限价人民币贰拾伍万玖仟元整(¥:259000元)。高于或等于最高限价的交易报价做无效处理。
3、项目概况与交易范围
项目名称:安吉县“驿”路畅行综合项目之阳光加油站设计项目。
项目位置:******街道银湾村。
工程内容:******街道银湾村实施加油站建设项目,主要内容为:新建站房、罩棚、加油岛4个(配4台四枪四油潜油泵加油机),加油罐5个(5台30立方米SF双层储罐),建筑高度9.45米,用地面积3255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600.6平方米,建筑面积799.16平方米,并同步实施相关配套工程。
交易范围:满足发包人使用功能要求所涵盖的设计(范围以发包人需求为准)的方案深化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设计调整、安全专篇、工艺设计、装修设计、地质勘察(满足工程设计、施工阶段需要的勘察成果以及施工期间的现场服务)、报批配合、施工配合、验收配合等报批和工程实施期间的其他相关服务,不含测绘。
4、交易方式及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交易方式为公开交易。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本项目实行暗标评审,设计方案中禁止出现或显示交易申请人的信息。
5、交易申请人资格须满足下列资质条件:
5.1交易申请人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①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或 【具有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丙级及以上资质并且具有化工石化医药行业(化工工程)专业甲级资质;②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
交易申请人必须具备资质要求①和②。
5.2 接受联合体投标。
①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各成员单位的权利义务等事项,拟派项目总负责人由牵头人单位派遣;
② 联合体成员总数(含牵头人)不得超过2家,需由联合体成员中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③ 联合体各方需具备与所承担工作内容相适应的资质,具体工作内容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
④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组建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合同段投标。
5.3项目负责人要求:国家二级注册建筑师。
注:①报名单位必须为已经审核入库的安吉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成员;
②交易申请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为准);
******委员会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④至交易截止日前三年内,交易申请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
⑤至交易截止日前三年内,交易申请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报名携带资料:
(1)交易报名时间与程序:
请各交易申请人于2024年12月20日 9:00 时至2025年1月1日16:00时,自行登录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网报名。
(******/col/col******40/index.html)
(2)交易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取时间与程序:报名成功后至交易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交易文件请各报名单位在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网自行下载,交易文件费用0元。
7. 交易申请文件的递交
交易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5 年 1月 2日14时 00分。地点为安******有限公司二楼开标室(安吉县拥军路101号)。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交易申请文件,发包人不予受理。
所有交易申请人必须派其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其委托代理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并在指定的登记册上签名报到。若交易申请人未派上述人员和携带上述原件出席交易会议或应出席的人员未能准时出席交易会议,则视为该交易人自动撤回其交易申请文件,放弃交易。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交易公告在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网(******/col/col******40/index.html)上发布。
9、具体网络技术支持请咨询新点软件工作站,联系电话:******00
10、联系方式
交易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址:安吉县递铺北路142号二楼
联系人:黄女士
电话:******
具体网络技术支持请咨询新点软件工作站,联系电话:******00。
******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