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平潭供电公司的35kV平原变10kV大练海缆线路更换改造工程向行我局提出的海域使用申请,项目拟申请用海位于平潭综合实验区大练岛东南侧至海坛岛苏澳北侧之间的部分海域,用海总面积为 4.6675公顷,用于铺设海底电缆。根据《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自然资发〔2023]234号),项目用海一级类为“19工矿通信用海”、二级类为“1906海底电缆管道用”。根据《海域使用分类》(HY/T 123-2009),海域使用类型一级类为“海底工程用海”、二级类为“电缆管道用海”,用海方式为“海底电缆管道”。项目用海期限为12年,拟使用海域范围目前尚未设置海域使用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福建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现对该用海申请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5年1月3日至1月7日(公示时间为5日)。公示期间,若有异议者可持相关的权属证件、证明或者其他书面证明材料向我局提出。凡对该项目用海有异议者,或与该项目用海有直接重大利益关系的单位或个人,均享有进行陈述、申辩和要求听证的权利。逾期无异议的,行政审批局将按照有关规定,依法上报审批该海域使用申请。联系单位:区行政审批局项目投资审批处。电话******服务中心2层74号项目受理窗口。
附件:项目用海位置图
平潭综合实验区行政审批局
2025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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