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规划区属于中央商务区单元(******310)。近年来,由于城市建设的快速发展以及规划条件的改变,本区块的发展已突破或者不再适应原控规的预测和规定,为切实发挥详细规划对城市建设的控制指导作用,需对原控规本规划区范围的用地布局和控制指标等方面进行修改。
(一)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修正);
2、《浙江省国土空间规划条例》;
3、《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
4、《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
5、《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
6、《台州市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成果电子报件技术规定(试行)》(台规[2018]71号);
7、******办公室关于台州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建筑管理)2018版的通知》(台政办发〔2018〕58号);
8、国家、地方其它的相关法规条例、规范标准。
(二)规划主要内容
1、规划范围:东至中心大道、南至体育场路、西至新嘉北路、北至育德路。
2、规划面积:规划总用地面积为9.49公顷。
3、控制要求:各地块用地情况和控制指标详见附图。
现将规划方案公示如下,相关利害关系人可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提出书面意见。本次公告的内容仅作征求意见用途,不作任何项目的审批依据,最终成果以修改完善后报市政府批复为准。
特此公告。
联系地址:椒江区中山西路19-21号国土大厦418室
联系人:王女士、吕先生
联系电话:0576-******
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