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项目内容
一、采购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平沙镇连湾社区2025年环境卫生保洁服务采购项目。
2.采购内容:平沙镇连湾社区25个生产队(连湾一队、连湾二队、连湾三队、连湾四队、连湾五队、连湾六队、连湾七队、连湾八队、连湾新村、连湾经适房、连湾集资楼、连湾直属队、连湾联壁新村、卫东一队、卫东直属队、卫东二队、卫东三队、卫东四队、卫东五队、北水新村、北水三队、北水东、北水南、北水北、北水西,辖区总面积约36平方公里)公共区域内的卫生清扫及杂草灌木清理等保洁服务。具体详见采购项目需求。
3.服务期:签订合同时间起至2025年12月31日。
4.采购预算:人民币叁拾玖万元整(¥390,000.00),超出采购预算的投标视为无效投标。
5.资金来源:连湾社区2025年环境卫生工作经费。
二、采购项目需求
1.保洁范围:社区25个生产队所有公共区域内的一切垃圾清扫和杂草灌木清理。公共区域包括主要街巷、道路、支路两旁绿化带、花坛、水渠等区域,健身器材、凉亭凉椅、公园步道等公共活动区域,楼道口、楼宇间、垃圾房、垃圾桶周边区域。
******居民为优。
3.保洁时间:保证每天卫生清洁不少于两次(原则上要求:7:00至11:00,14:30至17:30),每月清理杂草灌木至少一次。
4.保洁质量标准:保洁清扫要达到“四净”“四无”。四净:道路石边净、花带周边净、雨污水口净、死角旮旯净;四无:无朔料袋、无丢堆漏扫、无污水漫滥、无乱倒垃圾。具体如下:
(1)保洁工作区域清洁,无烟头、果皮、白色垃圾等,无明显扬尘。
(2)道路、排水沟、绿化带无堆积杂草、落叶、固体废料等。
(3)主要道路、公共活动区域无污垢、痰液、人畜排泄物等。
(4)杂草灌木定期清理。
(5)垃圾房、垃圾桶周边区域清洁,无积水、积液,无外溢垃圾,垃圾房及垃圾桶表面无污垢和“牛皮癣”。
三、投标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文件中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投标人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
4.投标人具有同类服务项目经验的优先考虑(提供相关文件依据);
5.其他资格要求: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人。2)两家或以上供应商有如下情况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投标,一经发现将视作无效投标:a、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b、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
四、投标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1.投标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1月3日9时起至2025年1月7日18时止。
******居委会(地址:珠海大道辅导东路150米,连湾经适房西侧)
3.投标报名方式:1)现场投标。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以及投标人资格要求相关文件。3)投标文件封装(封签处加盖公章),正本一份。
五、采购人、地址和联系方式
******委员会
地 址:珠海大道辅导东路150米(连湾经适房西侧)
联系人:潘先生 联系电话:******
六、招标细则及开标安排
1.至少有三家或以上报价,方可进行开标。
2.投标人资格不符合条件者,视为无效投标。
3.开标时间由连湾社区安排,在连湾社区进行开标。
4.评标根据投标人合理报价、服务经验、资质条件等综合评定。
******委员会人员组成。
6.开标情况及中标通知书进行五个工作日公示。
七、评分标准(附件一)
八、投标文件的构成
投标文件的构成应符合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的要求,应包含但不少于以下具体内容:
1.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等资质性文件;
2.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3.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4.关于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5.投标报价文件(含每月价格及合同总价);
6.电脑版百度地图距离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7.保洁人员安排计划(含人员数量、人员基本情况等信息);
8.开展过的同类服务合同关键页。
上述所有文件均需加盖公章。
九、合同的订立和履行
1.合同的订立:
采购人与中标人自中标须按招标文件要求和中标人投标文件承诺签订合同。
2.合同的履行:
合同订立后,合同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严格履行合同约定。采购合同需要变更的,采购人应将有关合同变更内容,以书面形式报中标人;因特殊情况需要中止或终止合同的,采购人应将中止或终止合同的理由以及相应措施,以书面形式报中标人。
3.合同费用的支付:
合同费用采用月结的方式。由于该项目的采购资金来自连湾社区2025年环境卫生工作经费,该经费为社区每年固定工作经费,需等待当年镇人大会议后下拨,故最早到2025年3月方可支付首笔合同费用。
十、项目监管要求(监督检查表附件二)
1.项目执行过程中,中标人须接受采购人的检查要求,采购人将组建专门的监督小组,并根据《连湾社区环境卫生监督检查表》对25个生产队每月组织开展一次环境卫生考核评价,并将考核评价结果反馈给中标人。
2.考核评价结果及应用:
采购人根据考核评价结果督促中标人完善各项工作,提供所约定的保洁服务质量标准。注:每月预留10%服务费作为服务质量考核评价,当中标人服务质量考核评价低于85分时,保洁服务视为不达标,扣除当月10%服务费,按季度汇总统计支付。
十一、其他要求
1.投标人安排的保洁人员应充分听取社区的意见,安排工作责任心强、认真细致、态度端正的保洁人员,确保环境卫生保洁工作质量。同时,做好保洁人员的协调管理工作,避免各类矛盾和安全风险发生。
2.除极端恶劣天气无法正常开展保洁工作外,正常小雨、小风天气应正常开展可进行的保洁工作,如捡拾固体垃圾、维护垃圾房周边区域清洁等。同时,当台风等极端恶劣天气过后,中标人及各保洁人员应主动配合社区灾后清理工作,接受社区的统一调派。
******委员会
2025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