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地区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采购(标段一)中标候选人公示
方式: 公开招标 分类: 服务 分类: 中标公示发布时间: 2025-01-10
中选候选人的公示
深圳地区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编号:广房段公寓招2024-07号]的评审工作已经结束,共有6******委员会经评审推荐了本项目中选候选人,所有中选候选人资格能力条件均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现将中选候选人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25年1月10日12时00分至2025年1月13日23时59分59秒止),具体如下:
中选候选人 |
第一中选候选人 |
第二中选候选人 |
第三中选候选人 |
供应商名称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 |
货品下浮率% |
15% |
10% |
8% |
评分 |
94.60 |
92.00 |
90.60 |
相关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日内向采购人书面提出公示期间,供应商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以上评审结果有异议,可向公示单位提出。异议资料须在公示期间以面交或邮寄方式递交(邮寄方式其时间以异议人寄出时间为准,并须在公示期内传真或电话告知公示人)。
异议资料须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异议人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异议人是法人的,其异议资料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并附法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异议人为其他组织或个人的,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3.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及相关证明材料。
4.异议的请求及主张。
5.异议人为相关利害关系人的,应提供与采购活动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
6.异议函件有关资料是外文的,应同时提供中文译本并附相关真实性证明。
异议资料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
公示期无异议,采购人将确定第一中选候选人为中选人,不再另行公示中选结果。
公示人联系人:唐工 公示人联系电话: 020-******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沾益直街136号
******有限公司广州房建公寓段
日期:2025年1月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