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我公司根据《恩施市富尔康塑料制品加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验收意见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恩施市富尔康塑料制品加工建设项目位于************居民房屋已租赁为项目员工住宿及办公用房),其后为农田和山林地;北侧基本为山林地。租赁私人合法轻钢结构厂房进行塑料加工生产,占地面积约2000m2,总建筑面积2000m2,共一层,总投资200万元,设有塑料制品生产线1条,生产的产品为一次性塑料杯(约2600万个******消防等工程,项目主体、辅助、公用工程已建成,现主要建设内容为环保工程。
二、工程变更情况
项目建设内容与环评及环评批复基本一致,未发生重大变更。
三、环保设施落实情况
该工程在环评阶段及初步设计阶段提出了较为全面、详细的环境保护措施。环评、设计和批复中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在工程实际建设中和试运行阶段已得到基本落实。
1、废水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无生产废水产生,但在生产过程中需使用冷却水,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冷却水在使用过程中会有所损耗,定期对冷却水池进行补水。
生活污水经现有化粪池预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和林地施肥,不外排。
2、废气
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来源于生产加热时产生的废气。
在挤出压延车间、吸塑成型车间及边角料破碎工段上方分别设集成罩,集气罩收集的废气经抽风机由管道抽送至UV光氧净化器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后尾气由15m高排气筒排放。
食堂安装抽油烟机,设置有专用油烟烟道于楼顶高空排放。
3、噪声
项目运营期间噪声主要来自设备运行噪声、车辆进出时产生的噪声以及装卸货物产生的噪声。
******居民的影响。从声源上控制,选择低噪声和符合国家噪声标准的各种设备;各生产设备基础作减振处理,在设备下的质量块和基础之间安装隔振器;合理布置生产车间,将高噪声设备布置在车间中部;对各种设备定期检查维修,避免设备非正常运行产生高噪声;厂区内设置禁鸣标志******居民区时严禁鸣笛等措施减小噪声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
4、固废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来源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及生活垃圾等。
(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主要为边角料及次品,边角料及次品产生后运至粉碎车间粉碎,作为原料二次使用,粉碎车间废屑经集气罩收集后回用于生产。
(2)生活垃圾
生活垃圾通过设置垃圾箱(桶),并安排专人维护清理,保持垃圾箱(桶)及周边环境清洁卫生,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不外排,对环境的影响较小。
(3)危险废物
******有限责任公司处理。
四、验收监测结果
1、废气监测结论
本次验收对厂界无组织废气进行了监测,项目西南侧、项目东南侧、项目西北侧、项目东北侧无组织排放的项目非甲烷总烃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927-1996)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属于达标排放。
本次验收对有组织废气进行了监测,项目生产废气排气筒有组织排放的项目非甲烷总烃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927-1996)中表2二级标准限值,属于达标排放。废气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小。
2、噪声
******居民的影响。从声源上控制,选择低噪声和符合国家噪声标准的各种设备;各生产设备基础作减振处理,在设备下的质量块和基础之间安装隔振器;合理布置生产车间,将高噪声设备布置在车间中部;对各种设备定期检查维修,避免设备非正常运行产生高噪声;厂区内设置禁鸣标志******居民区时严禁鸣笛等措施减小噪声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验收监测结果显示,项目西南侧、项目东南侧、项目西北侧、项目东北侧噪声达到了《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表1中2类标准,属于达标排放。
3、固体废物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主要为边角料及次品,边角料及次品产生后运至粉碎车间粉碎,作为原料二次使用,粉碎车间废屑经集气罩收集后回用于生产。
生活垃圾通过设置垃圾箱(桶),并安排专人维护清理,保持垃圾箱(桶)及周边环境清洁卫生,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不外排,对环境的影响较小。
******有限责任公司处理。
4、 废水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无生产废水产生,但在生产过程中需使用冷却水,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冷却水在使用过程中会有所损耗,定期对冷却水池进行补水。
生活污水经现有化粪池预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和林地施肥,不外排。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本项目废水处理效果较好,对环境影响较小;本项目废气处理效果较好,对环境影响较小,区域内环境质量良好;本项目无特殊噪声污染源,采取各种隔声降噪措施,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明显影响;本项目固废经统一处理后对环境影响较小。故,项目的建设对环境的影响较小。
六、验收结论
恩施市富尔康塑料制品加工建设项目基本落实了《环评报告表》及其批复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及风险防范措施。项目在建设过程中执行了各项环境保护规章制度,较好的落实了“三同时”制度,基本落实了规定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该项目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合格。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恩施市富尔康塑料制品加工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可以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目前,本项目已完成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
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项目名称:恩施市富尔康塑料制品加工建设项目
******有限公司
建设地址:湖北省恩施市芭蕉侗族乡楠木园
联系人:蔡总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湖北省恩施市芭蕉侗族乡楠木园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我公司已完成恩施市富尔康塑料制品加工建设项目的建设,社会各界如对本项目有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可在20个工作日内通过电话、信函告知我公司。
******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26日
责任编辑:杨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