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
二、采购项目名称:钦寸水库2025年度无人机自动化巡检服务项目
三、采购组织类型:单一来源采购
四、采购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 单位 | 数量 | 预算金额 | 简要项目要求 | 备注 |
钦寸水库2025年度无人机自动化巡检服务项目 | 年 | 1 | 110万元 | 见采购需求 |
五、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
六、申请理由:
由于此项工作的特殊性,需要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
七、拟定供应商:
******有限公司
******街道棣山路1号
八、论证专业人员信息及意见:
序号 | 专业人员姓名 | 专业人员职称/职务 | 专业人员工作单位 |
1 | 俞 斌 | 副大队长 | ******公安局 |
2 | 俞帅峰 | 安全员 | ******有限公司 |
3 | 何 海 | 高级工程师 | ******有限公司 |
本项目于2025年1月8日组织相关专家就对本项目进行了论证,通过项目介绍和相关资料的审阅,专家组对供应商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如下:
******有限公司服务至今,运行情况良好,本项目是在原有项目技术构架基础上的延续和扩展,须确保该项目与原有项目架构、技术及服务的一致性。
根据《浙江省政府购买服务采购管理暂行办法》(浙财采监【2014】28号)第十一条第一款“若更换承接主体,将导致在现有的经济和技术条件下,无法保证与原有项目的一致性******有限公司承担该任务。
九、其它事项:
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本公示发布之日后5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异议。
十、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
******街道铁顶山钦寸水库管理区
******有限公司
联系人:吕女士 联系电话:******
******街道大道西路45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