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灵寿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同意,现将2024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入库实施项目清单予以公示,公示期10天(自2024年12月18日至2024年12月27日)。如对项目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以下部门提出意见。
******办公室
监督电话:******
省级监督电话:12317或12345
单位地址:灵寿县正南北大街25号
邮箱:******
2024年12月18日
附件:灵寿县2024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入库项目清单公示
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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