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建、甬舟和定岱高速公路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项目施工公开招标项目第1号补遗书
致招标文件持有者:
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2.2条款的规定,招标人******有限公司对临建、甬舟和定岱高速公路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项目施工公开招标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招标文件进行澄清、修改。鉴此,发布本项目第1号补遗书(共1页),该补遗书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补遗书为准。本补遗书将以电子文件形式上传至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供招标人下载。
一、对采购文件的澄清、说明
1、建设规模内容调整,详见附件1。
2、工程量清单调整,详见附件2。
招标文件中与此相关的内容均作相应调整。
******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