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印象小区业主:
******有限公司向我局申报使用住宅专项用维修资金,我局根据建设部、财政部第165号令《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以及省市相关文件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示如下:
1.本次城市印象8号楼楼顶防水项******有限公司承诺对所有提供资料的真实情况负责。
2.维修费用:31597.44元。
3.维修资金列支范围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2/3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过半数的业主签字同意并已在小区明显位置进行了公示。
本公示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至2025年1月6日。如对上述公示内容有疑义的,请在公示时间内向我局反映;如无疑义,我局将按照公示金额和相关程序向市房屋产权与市场管理处申请拨付维修资金。
联系电话:0710—******
联系人:赵雪强
2024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