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2025年食堂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成交结果公示
******小学2025年食堂管理服务采购项目进行了竞争性磋商,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磋商,现就本次磋商的成交结果公布如下:
******小学2025年食堂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二、项目简要说明:
******学校食堂管理服务进行采购,就餐人数约200人,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2.2资金来源:学生自费;
2.3标段划分:本项目共1个标段;
************学校的相关规章制度,彻底消除食品卫生安全隐患,确保师生吃到营养卫生的饭菜,确保食品卫生安全;
2.5服务期限:1年;
三、磋商公告媒体及日期:本************有限公司网》(******)上发布。
四、磋商信息:
磋商日期:2024年12月20日
******有限公司开标室
五、成交信息:
******有限公司
*终报价:一、二年级500元/学期/人;三、四、五、六年级1100元/学期/人;
************学校的相关规章制度,彻底消除食品卫生安全隐患,确保师生吃到营养卫生的饭菜,确保食品卫生安全;
得分:70.33分
******有限公司
*终报价:一、二年级600元/学期/人;三、四、五、六年级1200元/学期/人;
************学校的相关规章制度,彻底消除食品卫生安全隐患,确保师生吃到营养卫生的饭菜,确保食品卫生安全;
得分:59.89分
******有限公司
*终报价:一、二年级550元/学期/人;三、四、五、六年级1150元/学期/人;
************学校的相关规章制度,彻底消除食品卫生安全隐患,确保师生吃到营养卫生的饭菜,确保食品卫生安全;
得分:51.74分
******有限公司网》(******)上发布。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小学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
地址:郏县茨芭镇
******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女士
电话:0375-****** ******
地址:平顶山新华区建设路西段云顶灯饰城内1号楼3楼1-5号
成交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依据相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本人身份证(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2024年12月20日
成交结果公示
******小学2025年食堂管理服务采购项目进行了竞争性磋商,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磋商,现就本次磋商的成交结果公布如下:
******小学2025年食堂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二、项目简要说明:
******学校食堂管理服务进行采购,就餐人数约200人,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2.2资金来源:学生自费;
2.3标段划分:本项目共1个标段;
************学校的相关规章制度,彻底消除食品卫生安全隐患,确保师生吃到营养卫生的饭菜,确保食品卫生安全;
2.5服务期限:1年;
三、磋商公告媒体及日期:本************有限公司网》(******)上发布。
四、磋商信息:
磋商日期:2024年12月20日
******有限公司开标室
五、成交信息:
******有限公司
*终报价:一、二年级500元/学期/人;三、四、五、六年级1100元/学期/人;
************学校的相关规章制度,彻底消除食品卫生安全隐患,确保师生吃到营养卫生的饭菜,确保食品卫生安全;
得分:70.33分
******有限公司
*终报价:一、二年级600元/学期/人;三、四、五、六年级1200元/学期/人;
************学校的相关规章制度,彻底消除食品卫生安全隐患,确保师生吃到营养卫生的饭菜,确保食品卫生安全;
得分:59.89分
******有限公司
*终报价:一、二年级550元/学期/人;三、四、五、六年级1150元/学期/人;
************学校的相关规章制度,彻底消除食品卫生安全隐患,确保师生吃到营养卫生的饭菜,确保食品卫生安全;
得分:51.74分
******有限公司网》(******)上发布。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小学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
地址:郏县茨芭镇
******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女士
电话:0375-****** ******
地址:平顶山新华区建设路西段云顶灯饰城内1号楼3楼1-5号
成交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依据相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本人身份证(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2024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