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采购人通知,本项目作以下更正:
1、对供应商须知附表中低于成本价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更正为:在评审过程中,供应商的报价低于最高限价的70%,磋商小组可以认为有可能影响工程、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谈判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处理。具体详见更正后磋商文件。
2、第五章 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及商务要求中第四阶段:施工图设计阶段,新增“完成施工图预算清单编制,提交符合采购人要求的施工图预算清单”服务内容及相关要求。具体详见更正后磋商文件。
3、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更正为:2024年12月31日14:00时,具体详见更正后磋商文件。
其余内容不变。
请投标人及时下载更正后的采购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