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制造基地项目配套码头工程5号码头ZSJ-5MT-SG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有限公司制造基地项目配套码头工程5号码头已由南通海门市审批局以《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海行审备(2020)504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内容:
(1)项目概况
******有限公司厂区内。5#码头位于内档,前沿线距离已建场地围堤堤顶外边线约为100.65m,码头平台长640米,宽22米,码头外档布置2万GT小型邮轮泊位1个、2万吨级半潜驳泊位1个、3000吨级浮吊船泊位1个,码头面设计高程+5.05米(85高程),码头前沿设计泥面标高程-8.15米(85高程);本次招标主要包含码头水工结构、码头区域疏浚以及供电、供水、供气等配套设施。
(2)招标范围
本工程招标文件及图纸包含的******消防工程、动力管网)等,还包含与现有引桥的衔接收口以及在施工期间按设计、规范及政府相关部门要求投标人必须进行的检测、监测、试验以及新的验收规范变化增加的相关检测、监测、试验(不包含按相关政府要求须由招标人、监理人完成的检测、监测、试验)等,除上述内容外还包括各类专项验收、竣工验收、对招标人发包的专业工程的配合(如有)、对招标人起重机、登船塔等安装的调试配合等工作。 5#码头工程施工用临时水电由招标人指定接驳点(水电容量及位置见附件十二:5#码头工程临建区域示意图),由中标人自行接驳并承担使用水电等相关费用,如中标人认为招标人提供的水电等容量不足的,由中标人自行考虑,所有费用已包含在本合同价款内。此外,中标人还须自备发电机组设备,以保证偶然停电情况下正常施工所需用电以及为满足合同工期要求赶工所需用电。本工程施工过程中电费及自行发电所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已包含在合同价中,招标人不再另行向中标人支付费用。
5#码头工程施工用临建拟选附图位置,围挡方案及相关要求见附件十二:5#码头工程临建区域示意图。中标人需布设围网将临建区与厂区彻底分隔。如中标人因施工及生活便利等需加宽该路段防汛通道,由中标人自行加宽。另外防汛通道只允许轻型车辆通行,中标人如有重型车辆入场需求,需自行考虑入场临时通道的建设方案。因中标人原因导致的该路段防汛通道的任何坏损,中标人须自行修复。上述费用由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综合考虑,相关费用已含在投标总价中,招标人不再另行计量与支付。
“堤头灯”、“登船塔”、“绞盘基础”等本体的制作及安装不在本次招标范围。
以上给出的工程招标内容和说明描述只是概括的,不应认为是全面的、无缺的,投标人应结合本工程施工现场实际情况仔细研究施工图纸及招标文件、招标补遗、招标澄清等其他文件,以完全了解本工程的实际招标内容。
总工期:开工日期:暂定2025年3月25日(具体开工时间以监理人或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完工日期:暂定2026年1月29日,总工期: 310个日历天。
重要节点工期:(1)引桥连接段及其上游400M需开工后8个月内完成交工验收。
投标人为保证按节点工期及总合同工期完成所可能发生的所有措施费用,已包含在总价中,招标人不再因此另行支付任何费用。
质量要求:执行《水运工程质量检验标准》(JTS257-2008),交工质量鉴定合格,按《江苏省水运工程质量鉴定工作程序及标准》,竣工质量评定合格。
安全目标:无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争创“平安工地”省级示范工地。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次招标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为:
(1)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是独立的企业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已成功备案;具备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且投标人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以交/竣工时间为准)以来完成过2万吨级及以上高桩梁板码头工程的施工总承包业绩。
注:1、2万吨级及以上高桩梁板码头工程业绩必须为新建工程,不包括改扩建工程,建设规模不含结构预留或结构受力或结构兼靠等级,下同。
2、EPC总承包等同于施工总承包。
(3)信誉要求: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在最近一期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从业单位信用评定结果中的信用等级被评为C级或以上级别(信用类别:施工,后同。);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交通江苏”网站公布的“江苏省交通运输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黑名单)。
(4)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和其他主要管理人员要求:
a.项目经理具有注册一级建造师(港口与航道专业)执业资格证书和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处于有效期内;担任过2万吨级及以上高桩梁板码头工程施工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总工;
b.项目总工应具有港航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担任过2万吨级及以上高桩梁板码头工程施工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总工;
注:1.《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应重新刻制执业印章,并使用电子证书上的注册编号(注册编号的数字编码是16位)。本项目投标人拟投入项目负责人为一级建造师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更换好电子注册证书,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将项目负责人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信息进行备案。
2.项目经理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主要人员(指担任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下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主要人员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中标后可以到岗的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项目经理、项目总工),有无在岗项目情况,按照下列原则认定:
a.未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在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已在其他项目中作为主要人员任职,包括在已发出中标通知书或者签定合约的其他项目中作为主要人员的,应当视为有在岗项目)、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拟投入本项目中的主要人员在中标 后可以从其他项目撤离的书面承诺,视为无在岗项目;
b.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虽然项目尚未交工但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旦中标可以从其他项目上撤离的书面承诺,视为无在岗项目:
1)工程已经完工,经项目质量监督机构核验合格,主要人员基本完成职责,非投标人原因尚未进行交工验收的;
2)工程中标后半年内非中标人原因无法开工或停工半年以上无法复工等情况。
3.上述主要管理人员应附投标人(含分支机构)所属社保机构出具2024年7月-2024年12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 (并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或其他能够证明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机构单位章)。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在五年内(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推)与招标人有合同纠纷的,不得参加本工程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工程投标。施工投标人与本工程的设计人、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不得为同一法定代表人,不得存在相互控股或参股或法定代表人相互任职、工作。违反本条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的新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新系统交易中心地址)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15194/OP/login.aspx,下同)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4.2 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元。平台费在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时根据系统提示进行缴纳。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5.2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地 址:******街道海门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安江路1号
联 系 人:欧阳先生
电 话:0513-******
******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太平南路389号凤凰和睿大厦13楼
邮政编码:210002
联 系 人:谢工
联系电话:******-185
传 真:******
8.其他
8.1本次招标采用国内公开招标、资格后审、设定最高投标限价的方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2本项目采用网上预约,具体预约程序为:
(1)拟预约单位仔细阅读网上公布的本项目招标公告和预约条件。
(2)“预约”仅作为投标人在系统中制作投标报表的上级菜单界面, 投标人应点击“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本招标 公告上侧“预约”,按要求如实进行投标报表的填报。(预约截止时间前若有投标人还未进行预约操作,其报表将无法生成) 特别提醒:投标人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联合体牵头人需在预约截止时间前确定联合体成员单位并完成联合体成员单位的副联。
(3)网上预约时,在联系人信息中请务必留下手机号码和电子邮件信息,以便联系。
(4)预约结果以网上预约为准,无需进行电话确认。投标单位通过系统完成网上预约操作后,可登录江苏交通运输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点击“招投标管理”-“预约管理”核实预约状态是否显示为“预约成功”。请投标单位务必自行检查是否已通过“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成功预约,否则后果自行承担。
(5)投标人如果不清楚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如何使用,请在 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登录区下方,点击“系统帮助文档”******有限公司(维护单位)进行咨询,咨询电话 025-******。
8.3 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各投标人自行到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5194/OP/downloadhtml.aspx)本项目相应标段处及时下载招标补遗书,招标人不另行通知。投标人未留意该补遗通知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4 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24〕6 号)中第九条、三十四条等的规定,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进行备案、建立信用档案。资格条件与评标办法所涉内容及其证明材料(除特别说明外)应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包括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基本账户信息、资质信息、财务信息、投标人及拟派人员业绩、拟派人员职称及相关执业资格证书信息等均应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有关功能使用要求和从业单位信息备案规则的公告》苏交建〔2015〕25号的要求,审核通过的企业备案信息将在“江苏交通”门户网站信息系统公示栏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从业企业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系统填报咨询电话:025-******)]。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相关信息数据的,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否则相关内容将不作为评审依据。招标人不再接受投标人提交的相关原件作为替代、补充。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有限公司咨询,咨询电话:025-******。请各投标人及时到有关部门更新“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的数据,企业备案信息将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公示栏内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从业企业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
8.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本项目采用双信封全流程电子招投标,不需要提交纸质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25年2月13日9:30。各 投标人可在任意地点自行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参加开标并解密投标文件。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为2025年2月13日10:30。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概不负责。本项目采用腾讯会议方式组织开标,请各投标人于本项目开标时间(2025年2月13日9:30)委派授权代表进入本项目腾讯会议(会议号为201-566-810),会议名称为项目名称;招标代理将于开标时间进入会议,招标代理进入腾讯会议室后,其他人员方可进入腾讯会议室;加入会议时请各投标人将名称改为单位名称;加入会议自动静音,如需发言可启动语音功能或在聊天界面书面提出),未委派授权代表参加腾讯会议的将视为默认开标结果,第二信封开标腾讯会议号将另行通知。
8.6 已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得擅自放弃投标,若因故确需放弃,则须在投标截止之日3天前书面告知招标人,如无故不参加投标 而造成投标人不足3 家而重新招标的,若重新招标的招标范围、规模 和资格要求等未发生改变,招标人可以拒绝其参加重新招标的投标。
8.7《投标报表》“表4拟投入本标段主要人员经历表”中显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在业绩项目中任职(指担任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总工)时间超过合同工期1/2的,方可认定为个人业绩。若《投标报表》“表4 拟投入本标段主要人员经历表”中未显示任职时间,投标人可提供“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并须保证所提供的网页截图与相关系统查询内容保持一致,方可作为认定依据,否则无效。如上述截图也无法判断,则不予认定该个人业绩。
8.8 投标人编制、填报电子投标文件时注意:电子投标文件中涉及工期内容请按招标文件要求填写或填写“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如有备注 “日历天”处无须折算成“日历天”。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具体事宜请与招标代理联系。
2025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