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秭归县乡镇水厂、污水处理厂药剂采购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秭归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 12 月17日08时 3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GZ2310-202401-01H
2、采购计划备案号:秭国采计备【2024】21号
3、项目名称:秭归县乡镇水厂、污水处理厂药剂采购
4、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5、预算金额:565610.00元
6、最高限价:565610.00元
7、采购内容:秭归县乡镇水厂、污水处理厂药剂采购,具体内容为:二氧化氯消毒剂(饮水级)、PAC(饮水级)、盐、PAM乳液(阳离子)、PAM干粉(阴离子)、液体除磷剂、固体除磷剂、PAC(污水专用)、葡萄糖(食品级)、二氧化氯消毒剂(污水专用)等。(详细信息及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 采购清单”)
8、交货期:按照采购人要求分批供货到各乡镇厂站,供应商接到采购人的供货通知后7天内将货物运送到买方指定地点完成供货并通过现场人员核对验收。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供应商须是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委员会和采购人将不予采信。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 年 12?月11?日 17 点 30 分至 2024 年 12?月 16日 17 点 3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秭归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3、方式:本项目实行网上下载谈判文件。供应商须注册成为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员后,方可登录至网员专区下载谈判文件及相关资料。供应商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谈判文件的,其谈判响应文件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秭归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办事指南—投标人和供应商系统操作手册。
4、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4年12月17日8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7日08点30分(北京时间)
3、地点: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实体CA锁、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操作手册—电子营业执照交易主体操作手册)登录“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上传到项目所属区域内的电子响应文件栏目。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收。
五、开启
1、时间:2024年12月17日08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网上开启(供应商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开标。在谈判截止时间前,使用实体CA锁、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电子交易平台”,进入“开标大厅”进行签到,并实时在线关注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操作情况。)。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根据秭财函[2021]53号文件要求,本项目不收取谈判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采购文件免费发放。
2、谈判文件的澄清或修改通知将在本公告规定的媒介上发布,供应商应每天自行登录本公告规定的媒介查阅澄清或修改通知。
3、本次竞争性谈判公告在秭归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网上发布。谈判公告发布起始时间为2024 年12月11?日。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有限责任公司
地 ******集团办公楼)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址:秭归县茅坪镇三星伴月2号四楼
联系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剑锋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