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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度自治区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评审结果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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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4-03-27 访问次数:1

各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喀什经济开发区规划土地建设环保局、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规划建设环保局:

根据住建部《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管理办法》(建质〔2002〕173号)有关规定,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专家综合评审,2023年“华源·圣地欣城四期”等25个工程项目被评为自治区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现将评审结果予以公告(见附件)。示范工程各方主体要再接再厉,发扬成绩,在全区发挥示范带动作用,进一步做好新技术应用推广工作。各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要结合实际,积极组织实施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建设,带动工程建设领域技术进步,促进自治区建筑业高质量发展。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年3月26日

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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