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卖场已成为政府采购的重要平台,其高效、透明、便捷的特点为政府采购工作带来了革命性的变化。为了进一步规范电子卖场的管理,提高多频次、小额度货物采购效率,降低交易成本,促进公平竞争,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浙江省财政厅再次发布了《浙江省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卖场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简称《再次征求意见稿》)的通知。
采购人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单项或年度批量预算金额在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下的项目,除通过采用法定采购方式外,应当实行电子卖场采购。采购人通过电子卖场系统采购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或限额标准以上的项目,应使用政府采购计划书;采购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外且限额标准以下项目的,可不使用政府采购计划书。
《再次征求意见稿》与上次征求意见相比在多个方面进行了修订和完善。
优化交易规则,提升采购效率
在交易规则方面,《再次征求意见稿》对网上超市和行业馆的竞价交易金额标准进行了调整,将单笔采购金额达到竞价标准的项目从10万元提高至20万元。这一调整不仅更符合当前市场实际情况,也进一步提升了小额采购的灵活性和效率。同时,再次征求意见稿还明确了各种交易方式的适用条件和操作流程,确保采购活动的公平性和竞争性,有效防止了采购人通过拆分预算等方式规避竞价。
强化供应商管理,保障商品质量
在供应商管理方面,《再次征求意见稿》引入了更加严格的监管措施。平台运营机构将对商品价格、质量等信息进行智能化预检、展示、搜索和比对,各相关集采机构也将加强对平台运营机构网上超市商品价格、质量等信息巡检工作的管理,并可引入第三方价格监测服务。这些措施不仅提升了商品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也为采购人提供了更加可靠的采购选择。同时,对于违规、违约的供应商,再次征求意见稿也明确了相应的处理措施,包括违规商品下架/冻结、扣减诚信分、预警及暂停其在电子卖场的销售或停止其参与报价等,有效维护了电子卖场的秩序和公平竞争的环境。
加强履约管理,确保交易安全
在履约管理方面,《再次征求意见稿》明确了电子卖场订单具有合同效力,并鼓励采购人和供应商通过电子签章及时签订合同。这一措施不仅提高了合同的安全性和可追溯性,也为双方提供了更加便捷、高效的签约方式。同时,《再次征求意见稿》还规定了严格的验收和支付流程,鼓励采购人通过完善内部流程进一步加快资金支付效率。这些措施不仅保障了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也提升了政府采购的整体效率。
浙江省财政厅此次修订电子卖场管理办法,不仅是对现有制度的完善和升级,更是对科技赋能政府采购的积极探索。通过引入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先进技术,实现了对供应商和商品的智能化管理和监测,提高了采购效率和透明度。同时,通过加强监管力度和违规处理机制,有效维护了电子卖场的秩序和公平竞争的环境。推动了政府采购工作的规范化、智能化、高效化迈向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