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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丘:推行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投标“评定分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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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5-01-03 访问次数:1

近年来,商丘市住建局全面深入推进“招投标领域”改革,在我市率先探索推行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投标“评定分离”模式,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强化招标人主体责任,助力项目招投标“阳光交易”。商丘市首个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的招标项目——“商丘市第一人民医院区域医疗中心建设项目主体及安装工程”顺利完成,标志着商丘市“评定分离”工作已迈入河南省第一方阵,同时在深化招投标领域改革方面取得了新突破、新亮点,为消除评审专家“小圈子”“熟人效应”等干扰因素,遏制围标串标等违法违规行为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评定分离”模式,就是将招投标程序中的“评标”与“定标”作为独立的两个环节进行,即由评标专家进行评标后,向招标人推荐不少于三名不标明排序的中标候选人,公示无异议后,由招标人遵循合法、科学、民主决策的原则组建定标委员会,召开定标会议,根据招标文件载明的定标规则与方法,在中标候选人中自主确定中标人。推行“评定分离”定标新模式,把定标工作的主导权和责任还给招标人,更好地实现择优与竞价并重,提高招投标效率和工程建设质量,提高社会满意度,减少评标专家的自由裁量权,充分发挥专家咨询和决策参谋的作用,让评标专家回归本职工作,进一步压缩评标委员会的自由裁量空间。

下一步,商丘市住建局将继续配合完善招投标“评定分离”制度及配套措施,深入探讨定标流程和步骤,不断探索、更新“评定分离”工作机制,创新服务方式、优化服务流程、提高服务效能,不断优化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为商丘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更多力量。

来源: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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